為加快推進青海省城鄉一體化發展,確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從2010年起青海省城鎮化水平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的目標,青海省現明確提出,把加快推進農民工市民化作為統籌城鄉發展的突破口,進一步放寬小城鎮落戶政策,推進土地制度改革。這是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全省小城鎮建設現場會上了解的消息。
發展小城鎮建設,對繁榮農村經濟、集約使用資源、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改善農村生活質量等有深遠的意義。經過多年建設改造,目前青海省城鎮化水平達到41.9%,各地區在小城鎮管理體制、土地使用制度、戶籍管理制度等方面,不斷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推進了小城鎮建設。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上,實行小城鎮建設用地指標單列,在下達使用計劃時,優先安排,確保需要。在戶籍制度改革上,採取措施有效地吸引農民向小城鎮聚集,使小城鎮成了農村居民的聚集地,剩餘勞動力的轉換地,鄉鎮企業、特色産業的發展地。
為探索更加完善城鎮發展的體制和機制,青海省將提速農民工市民化進程,繼續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進一步放寬小城鎮落戶政策,以在小城鎮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穩定的經濟來源為基本條件,鼓勵農民進入小城鎮落戶,調整完善現行教育、醫療、社保、就業、住房等政策,積極促進農村勞動力向小城鎮轉移,推動城鎮化發展。與此同時,青海省將建立有利於城鎮發展和農民向城鎮轉移的土地制度,以內涵式發展為主加強小城鎮建設土地管理,因地制宜加快對城鎮舊區、空心村的改造,積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充分利用未利用土地和工礦廢棄土地進行小城鎮建設。並將改進城鎮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在推進農民工市民化進程中,改善城鎮環境質量,建設宜居城鎮。(記者/張利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