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臺勞務工積分入戶試行辦法
積滿60分即可申請入戶深圳
對於長期徘徊在深圳門外的勞務工而言,深圳戶口將不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1日,深圳市政府正式發佈了《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試行辦法》,通過科學設置和確定了積分指標體系,對外來務工人員入戶深圳市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並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當指標累計積分達到60分時,外來務工人員可按深圳市招收技術工人辦法申請入戶。
1日,深圳市政府通過最新一期《政府公報》發佈了《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試行辦法》(下稱《辦法》)和《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指標及分值表》。今後,外來勞務工將可以通過個人積分入戶深圳。
根據《辦法》規定,積分入戶深圳的勞務工需符合三個基本條件:擁有深圳市居住證、納入深圳市就業登記且繳納社會保險。積分入戶指標分值由基本要求、個人素質、居住情況、參保情況、獎勵加分和減分指標六部分組成。勞務工所得總積分=基本要求積分+個人素質積分+居住情況積分+參保情況積分+獎勵加分積分+減分指標積分。
外來務工人員積滿60分即可向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區勞動部門提出招工入戶申請,其積分信息統一納入全市積分入戶信息庫,按由高到低的原則進行排名。申請人自身條件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對其信息庫內積分信息進行主動更新。
達到申請積分分值的外來務工人員可以通過所在工作單位向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或區勞動部門提出入戶申請,也可以通過個人申報方式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入戶。外來務工人員每年度具體入戶積分分值由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在一定審批時段內,根據外來務工人員積分排名情況和招收技術工人計劃指標執行情況確定,並向社會公佈。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各區勞動部門根據市政府下達的年度招工入戶計劃,對達到入戶積分分值的外來務工人員辦理招工入戶。
外來務工人員每項積分指標的積分需由政府相關部門確認後方有效。政府各有關部門將整合資源,建立積分制信息共享工作機制,由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和各區勞動部門統籌做好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工作。《辦法》規定,達到入戶積分分值的外來務工人員遷戶時,如係農業戶口,可予辦理深圳市“農轉非”手續;達到入戶積分分值的外來務工人員遷戶時,其未成年子女,可選擇隨父或隨母同時遷入。其配偶隨遷入戶按市政府有效的夫妻分居入戶政策執行。
相關的積分要求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記者發現,《辦法》最後一條明確提出:“從發佈之日起施行,試行一年。”一年過後,深圳市政府將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按照統籌兼顧、穩妥有序的原則對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進行宏觀調控,將積分入戶工作統一納入深圳市戶籍人口機械增長年度計劃內進行管理。(記者 葉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