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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民企有權拒交未持收費許可證的收費項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9月17日   來源: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

    山東省將嚴格落實收費許可證制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非企業組織向民營企業收費,必須出示物價部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凡不持收費許可證收費的,民營企業有權拒絕交費。

    山東省物價局9月16日發佈《關於發揮價格職能作用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整頓和規範收費秩序,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非企業組織向民營企業收費,必須出示物價部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凡不持收費許可證收費的,民營企業有權拒絕交費。山東省還將完善涉及民營企業的收費明白卡制度,實行一企一卡,杜絕違規收費。

    在嚴格落實收費許可證制度、全面實施價費公示制度之外,山東省還將進一步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符合收費管理規定和抑制民營經濟發展的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過高的收費標準,嚴禁自立項目、自立標準、超範圍、超標準收費或變相收費,嚴禁利用年檢、驗照等時機向民營企業“搭車”收費或代收費。

    同時,加大經營服務性收費治理力度,清理各種學會、協會、事務所收費,對社會團體涉及民營企業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合理性審查。對行政機關以經營服務性收費名義收取費用、將已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繼續收取、擅自將職責範圍內的事務交由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等機構辦理變無償服務為有償服務並收費、利用(借用)行政權力和壟斷地位強制服務並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違規強制企業到指定機構接受檢測、代理、查詢等服務並收費等亂收費,依法一律取締。

    為鼓勵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山東省將為民營資本投資創造平等準入的價格環境,對民營資本進入電力、電信、鐵路、公路運輸、石油等重要基礎行業以及教育、醫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和垃圾處理、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務領域,實行與國有資本一視同仁的價格與收費政策。

    對於列入政府定價目錄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參與經營的民營企業享有與國有企業平等價格權利。對於實行市場競爭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尊重和保障民營企業的定價自主權,嚴厲打擊價格壟斷、低價傾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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