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供電企業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安排和要求,電監會于8月30日印發《關於開展供電企業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重點抽查階段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並召開會議,對重點抽查階段的工作進行部署。
《通知》指出,在供電企業對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自查自糾工作的基礎上,決定於9至10月開展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重點抽查階段工作。電監會稽查局組織各派出機構對轄區內供電企業自查自糾的情況進行核查,根據核查情況選擇部分自查自糾不力、“三指定”行為較嚴重的地市級供電企業進行重點抽查,並可延伸至所轄縣級供電企業,同時對有具體違法違規行為線索的供電企業,由電監會稽查局成立調查組進行重點抽查。《通知》明確了對供電企業進行重點抽查的主要內容,一是學習落實專項治理文件的情況,二是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的情況,三是對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通知》要求,各派出機構要高度重視重點抽查階段工作,細化抽查工作方案,規範抽查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人員責任,確保重點抽查工作不走過場。
為進一步落實《通知》精神,電監會稽查局會同會內政法部、供電部、資質中心等部門,于9月9日組織召開了電力監管機構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重點抽查工作座談會,貫徹落實電監會領導對重點抽查工作的有關要求,研究重點抽查的方式、內容、工作程序。根據電力監管機構收到的投訴舉報和日常監管、專項檢查中發現的線索,稽查局決定由各派出機構對部分供電企業進行重點調查。會議要求,各派出機構要將專項治理重點抽查階段的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進一步增強責任感,集中派出機構的力量,切實做好重點抽查階段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