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吉林省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2010年中秋節和國慶節期間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吉安委辦明電〔2010〕13號) 要求,認真做好中秋節和國慶節期間的應急值守工作,確保節日期間信息暢通,及時有效地處置生産安全事故和重大突發事件,吉林省安監局就有關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加強節日期間值班值宿工作
今年中秋節和國慶節正值吉林省災後重建,各類生産經營活動日趨活躍的關鍵時期,“兩節”間隔時間短,放假時間長,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節日期間值班值宿工作,要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安排熟悉工作情況、熟悉值班業務的幹部值班,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擅離職守,確保信息暢通。一旦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有關領導要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搶險和處置,妥善處理事故善後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二、加強信息報送工作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省政府有關突發事件信息報送要求,嚴格執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認真做好生産安全事故和其他緊急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和處理工作,確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時、準確上報,堅決杜絕遲報、漏報、瞞報。要認真做好信息收集、匯總、分析工作,遇有生産安全事故,要立即向省局報告。緊急情況下,可先通過電話口頭報告,再書面報告。
三、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教育,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對和處置生産安全事故的能力。特別是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生産經營單位,要做好應急值守各項工作,確保應急組織機構、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的落實,確保遇有突發事故能及時有效進行處置。
四、加強督促檢查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生産應急工作的督查、檢查和自查,特別是要加大對高危行業生産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應急隊伍值守、應急裝備物資落實情況的督查檢查。對工作不落實、突發生産安全事故處置不力,造成後果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節日期間,省局將對各市(州)值班情況進行抽查,對未按要求堅守崗位、報送信息和對突發事件處置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