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氫氧化鈣糊劑等口腔科産品的監管,規範申報和審批程序,保障相關産品的安全和有效,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通知對氫氧化鈣糊劑等口腔科有關産品的管理類別分別進行了明確。《通知》同時指出,本通知發佈之日起,已發佈的分類界定文件中上述産品的分類規定予以廢止。已經按照醫療器械受理的註冊申請、正在審評審批的品種,繼續按照醫療器械進行審評審批,符合要求的,核發醫療器械註冊證書;其中,不按照醫療器械管理的,限定其醫療器械註冊證書的有效期截止日期為2012年12月31日。已經取得醫療器械註冊證書的産品,本通知明確不按照醫療器械管理的,如産品上市後未發生嚴重不良事件和質量事故,原醫療器械註冊證書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到期需要繼續生産、銷售的,不再按照醫療器械受理重新註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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