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將為“公租房”立法。記者27日從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上獲悉,重慶市已將制定《重慶市住房保障條例》列入2008至2012年地方立法規劃。
配套設施需人性化設計
今年1至8月,重慶市落實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685.4公頃。主城區及萬州、涪陵、長壽等遠郊區縣先後開建公租房1000萬平方米,首個開工項目“民心佳園”已有11棟高層住房封頂。
9月初,市人大相關負責人對重慶市保障性住房進行了調研,提出大規模建設公租房同時,配套設施還有待提高。以“民心佳園”為例,該項目建築面積113萬平方米,規劃居住人口4.5萬人,地下停車位、人行便道、商業購物等配套建設還需進行人性化設計。
保障性住房缺實施細則
建設保障性住房以來,目前管理上主要依據政府出臺的規章,以及規範性文件。然而,這些內容涵蓋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房多種類型,存在標準不同,準入與退出機制不夠健全。有的文件不夠細化,操作起來有難度。比如今年6月開始實施的暫行辦法,對自由職業者、農民工等類型收入不穩定群體如何認定;租賃期內,承租人收入超出限制條件應如何計算與調整等問題,欠缺界定細則。
此外,重慶市現行《重慶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中關於申請、審核、公示、配租等規定還不夠細緻。市人大相關負責人提出,應借鑒新加坡、香港等地和其它地區的經驗,儘快出臺暫行辦法的實施細則。在此基礎上,抓緊出臺地方性法規《重慶市住房保障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