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下發通知,要求各有關市、縣國土資源局認真做好高鋁粘土礦和螢石礦開採總量控制管理工作。據悉,此舉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和國土資源部要求,保護和合理利用可用竭的礦産資源的具體行動。
通知強調,自治區與各有關市、各有關市與有關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應簽訂保護性開採特定礦種開採總量控制責任書;礦山企業所在地的國土資源局,應與各有關企業簽訂總量控制合同書。各礦企要建立生産銷售臺賬和原始生産日報表等與開採總量控制相配套的企業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
通知要求,採礦許可證已過期、暫未下達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的礦山企業,在辦理採礦許可證延續登記後,應向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申請開採總量控制指標,經批准後方能組織生産。礦山企業實際生産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預計年度開採總量與下達的控制指標差距較大時,企業應逐級上報至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提請調整開採總量控制指標。如發現有超指標生産、假借主採其他礦種之名偷採以及不按規定按時上報數據、不接受監督檢查等違法行為,要及時依法查處。(記者 唐廣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