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9日從海南省財政廳獲悉,省財政第二批救災資金4.9億元正式下撥各市縣及有關單位。至此,省財政救災補助資金10億元都已下撥。
海南省從9月30日起連續遭受兩輪強降雨襲擊,災情發生後,省財政迅速籌集10億元救災資金。其中,第一批5.1億多元的省財政救災補助資金已在第一輪強降雨結束後下撥,第二輪救災資金4.9億元今天正式下撥。
這批救災資金分別分配給16個市縣,以及農墾、省消防總隊、省邊防總隊、預備役師等部門。其中,向受災最嚴重的文昌、萬寧、瓊海、海口等市縣以及農墾下撥的救災補助資金都超過了5000萬元。從兩批下撥的共10億元資金來看,用於包括農牧漁業恢復生産、水毀工程修復等在內的農林水事務支出的救災補助資金最多。
據悉,省財政救災補助資金根據以下原則進行安排:立足災區實際,集中支持災區基礎設施恢復重建項目;優先支持恢復農副漁業生産,扶持生産自救;優先支持災民重建家園,切實保障災區人民生活;優先支持災區衛生防疫工作,確保大災過後無大疫。(記者 彭青林 通訊員 蔡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