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與埃及政府簽署
保護和返還從原屬國非法販運被盜文化財産的協定
經國務院批准,10月12日下午,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國最高文物委員會秘書長扎西·哈瓦斯在開羅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阿拉伯埃及共和國政府關於保護和返還從原屬國非法販運被盜文化財産的協定》並交換了協定文件。
保護文化遺産,防止非法盜竊、販運和走私文化財産,促進被盜文物返還原屬國,是人類道德、正義和文明發展的必然,也是國際社會的共識和期望,更是各國政府義不容辭的神聖責任。中國政府積極響應並先後加入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70年《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出口文化財産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和國際統一私法協會1995年《關於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並在國際公約的框架下,先後與秘魯、印度、意大利、菲律賓、希臘、智利、塞浦路斯、美國、澳大利亞、土耳其、埃塞俄比亞等12國簽署了防止盜竊、盜掘和非法進出境文物的雙邊協定或諒解備忘錄,深化政府間的文化交流與合作,共同打擊文物犯罪活動,受到國際社會的矚目。
中埃雙邊協定的簽署有利於加強雙方在打擊盜竊、盜掘和非法進出境文物方面的合作。根據協定,中國國家文物局和埃及最高文物委員會將分別作為兩國政府的專門機構,負責雙方防止盜竊、盜掘和非法進出境文物合作事務的具體工作。協定的簽署將為保護、傳承人類文明的成果,推動人類文明的和諧發展,加強中國和埃及之間在文化遺産領域的合作起著積極作用,同時也表明中埃兩國政府共同合作保護人類文化遺産的堅定決心,對於促進國際社會更加重視保護人類共同的文化遺産將産生積極影響。(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