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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亞運空氣質量 廣東五城市11月起停止一切施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0月25日   來源:南方日報

    筆者從省環保廳了解到,為確保亞運會、亞殘運會期間空氣質量達標,近日,經省政府同意,省環保廳頒布實施《廣東省亞運會期間空氣質量保障措施方案》、《2010年第16屆亞運會空氣質量保障極端不利氣象條件應急預案》。針對目前空氣質量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可能遭遇的極端不利氣象條件,結合我省實際,《方案》和《預案》制定相應的控制和保障措施。

    《方案》和《預案》實施時間為2010年11月1日—12月20日。根據對亞運會、亞殘運會主辦城市廣州空氣質量影響程度大小,將廣州、佛山、東莞、清遠、中山列為A級重點控制區域,深圳、珠海、惠州、江門、肇慶、汕尾列為B級區域,在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B級區域一併納入重點控制區域範圍。

    環保不達標企業限産或停産

    加強火電廠監管,確保按要求達標排放。在不影響區域電網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將電廠檢修時間調整到亞運期間進行,對電網調度中心機組組合方案中未徵用的機組實施停用,對一些裝機容量較大的燃煤機組實施限産減排。

    加強工業源污染控制,對未能在10月31日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務、治理不達標的企業、工業鍋爐,一律責令停産治理。珠三角地區2009年信用等級為紅、黃牌的企業和個別污染非常嚴重的企業實施限産減排或停産。涉及限産的企業應在10月30日前制定詳細的限産實施方案報當地環保部門審定。

    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

    倡導綠色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對機動車實行臨時污染防治交通管制措施。

    廣州、東莞、佛山三市禁止所有未持有綠色環保標誌的機動車在限行區域內上路行駛,公務車封存30%。除廣州外,其他涉亞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據亞運空氣質量保障要求,結合當地公共交通發展實際情況,劃定特定限行區域、特定限行時間段實施機動車臨時限行措施。亞運期間,外市籍車輛未持有綠色環保標誌不能進入廣州、佛山、東莞三市。

    加強對水上交通源的污染控制,重點對污染物排放量較大、離亞運場館較近的廣州港、東莞港港區加以控制。

    南沙龍穴島造船廠進行工期調整,儘量將工期安排在亞運期間之外,亞運期間對産生大量工業廢氣的工序採取停工的措施。A級和B級區域內各城市包含所有近海海域,一律禁止散裝液態污染危害性貨物過駁,船舶的原油洗艙、驅氣作業。

    煤場礦場料堆停止使用

    A級和B級區域範圍內城市要提高道路、裸露土地噴灑水頻次,廣州、東莞、佛山每天噴水次數不少於6次,其餘涉亞城市應不少於4次。運輸散體物料的車輛實行遮蓋或密閉等措施,減少道路交通揚塵;禁止未配裝密閉運輸裝置運輸散體物料的車輛或者密閉裝置破損的車輛上路行駛。煤場、礦場、料堆、灰堆除設置防塵措施外,全面停止使用。

    A級區域五個重點城市,要停止一切建築、拆遷、市政建設等施工工程,必須施工的重大工程項目,需取得住建部門等相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許可。

    珠三角區域內九個地級以上市轄區範圍內油罐車、儲油庫、加油站未完成油氣回收治理工作、未申請環保驗收及環保驗收不合格的一律暫停營業和使用。停止一切裝修、噴漆等民用排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行為。

    禁止燒烤、其他煮食類小攤小販上街販賣。所有餐館必須使用燃氣等清潔能源,嚴禁使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對大型酒店的廚房,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油煙污染物達標排放。

    極端情況下進一步限行限産

    在實施上述空氣質量保障措施的基礎上,亞運會期間,如遇極端不利氣象條件影響,空氣污染加重,預測空氣質量可能超標時,將按規定程序啟動《預案》。

    在實施重點污染企業停産和限産的基礎上,再暫停一批機電、化工、傢具和建材企業生産或産生揮發性有機物和顆粒物等污染物的生産工序。廣州、惠州、清遠等水泥、石灰、陶瓷生産企業大幅度減産或停産。

    進一步限制機動車行駛。廣州市在實施黃標車全面禁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等措施的基礎上,再暫停行駛部分機動車。凡機動車號牌尾號與應急措施當日日期尾號相同的,暫停行駛。東莞、佛山市在黃標車限行的措施基礎上,對機動車實施單雙號限行。其他涉亞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機動車採取一定的限行措施。(記者 劉茜 通訊員 黃慧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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