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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決定大力推動全國基層文化隊伍培訓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02日   來源:文化部網站

    基層人才的短缺和青黃不接,長期以來一直困擾我國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針對基層文化隊伍的培訓缺乏系統性、規範性,保障力度不夠,培訓效果不明顯,不能滿足基層文化隊伍建設的需要。文化部近日出臺了《關於開展全國基層文化隊伍培訓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決定在“十二五”期間大力推動全國基層文化隊伍培訓工作。

    《意見》要求,從今年開始,文化部將用5年時間,對現有24.27萬縣鄉專職文化隊伍和366.85萬左右的業餘文化隊伍(包括業餘文藝骨幹、村/社區文化活動室工作人員等)進行系統培訓,使專兼職結合的基層文化隊伍素質顯著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同時,將逐步建立基層文化隊伍培訓長效機制,建立健全覆蓋全國的基層文化隊伍培訓網絡,建立網絡遠程培訓服務平臺,推動培訓工作科學化、系統化、常態化。

    《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基層文化隊伍培訓工作體制和機制。一是要建立分級負責、分類實施的培訓組織體系。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基層文化隊伍培訓工作。文化部負責指導各地培訓工作、組織教材編寫、建設遠程培訓平臺、製作考試題庫、培養省級師資、舉辦示範性培訓;省級、地市級文化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培訓縣、鄉級專業文化隊伍;縣級文化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培訓業餘文化隊伍。各地文化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培訓考試。二是要充分發揮培訓基地的輻射、帶動作用。制定培訓基地建設標準,採取申報與招投標方式相結合,確定10個工作基礎較好、培訓積極性較高的省級文化培訓機構或文化單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為基層隊伍培訓基地,輻射全國或周邊省區,承擔文化部委託、本省及周邊省區相應數量和規模的基層文化隊伍骨幹培訓任務。三是構建優勢互補、開放競爭的培訓工作機制。各地文化行政部門通過政府委託培訓和招投標相結合的方式,遴選優質培訓資源,鼓勵高等院校和具備資質的社會培訓機構參與基層文化隊伍培訓,激發文化系統各級各類培訓機構的辦學活力。四是加強培訓工作的規範化管理。要規範完善基層文化隊伍培訓的各項規章制度,將培訓工作納入制度化、規範化軌道。縣級文化館、圖書館工作人員參加脫産培訓的時間每年不少於15天,鄉鎮(街道)、村(社區)基層文化專兼職人員參加集中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5天。五是健全培訓考核評估與督查制度。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將培訓任務進行層層分解,落實專門機構和人員。建立幹部培訓檔案,將培訓工作與持證上崗制度、職稱評定、職務晉陞相挂鉤,並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方面。將培訓工作納入文化行政部門、文化單位年終考核指標,納入圖書館、文化館站評估工作。文化部定期開展基層文化隊伍培訓督查工作,對培訓工作完成好的部門和單位進行表彰,不合格的部門和單位通報批評。

    據了解,培訓工作將以政策法規、業務知識、文化素質培養、能力建設等內容為基礎,根據基層文化工作實際需要,設計培訓課程,不斷豐富和完善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將採取集中培訓、上門培訓、對口支援、遠程培訓和脫産研修等多種形式。《意見》要求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建立開放、兼容、共享的網絡遠程培訓服務平臺,依託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服務網絡,面向基層專兼職文化工作者提供隨時隨地地在線學習、在線考試等服務,鼓勵基層文化工作者利用業餘時間自主學習。

    《意見》要求各省區市文化廳(局)把基層文化隊伍培訓工作作為一項戰略性、基礎性工作來抓,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要依據基層文化隊伍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當地“十二五”期間基層文化隊伍培訓工作規劃以及分年度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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