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衛生廳日前發出《關於做好2011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提出2011年全省新農合籌資水平穩定在150元,其中農民個人繳費標準為30元,各地新農合參合率應穩定在95%左右。同時,明年新農合普通門診統籌將擴大試點範圍,覆蓋50%以上的縣(市、區);並將在30%的縣(市、區)開展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總額預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力爭在2-3年內,將其擴大到全省50%的縣(市、區)。
《通知》提出,各地要杜絕城鄉居民重復參合(保)。對於中小學生參合(參保)應堅持戶籍劃分原則,農村戶籍中小學生隨父母以家庭為單位參加新農合,學校不得組織或要求中小學生統一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外出務工農民已參加務工所在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不再重復參加戶籍所在地新農合。2010年參加高考已被高等學校錄取的大學生,2011年應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再重復參加戶籍所在地的新農合。(記者 段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