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重慶市監所依法、嚴格、科學、文明管理,積極保障在押人員合法權益,近期,重慶市公安監管部門出臺了一系列規範性、制度性文件,並狠抓督導落實,有力保障了在押人員合法權益。
一、建立與在押人員家屬聯絡制度。按照公安部要求,下發了《關於建立看守所與在押人員家屬聯絡制度的通知》,明確聯絡人員、方式、內容、紀律等,對新收押人員(除因案偵工作需要保密的以外),第一時間與其家屬聯絡溝通,介紹看守所管理情況以及接見、送物有關規定,了解和掌握在押人員的身體狀況,對入所後舊病復發或患上嚴重疾病的在押人員,與家屬共同商議治療方案,保證在押人員身體健康,有效杜絕看守所因病死亡事件的發生。
二、制定監所對社會開放工作規範。制定出臺《重慶市看守所對社會開放工作規範》、《重慶市公安行政監管場所對社會開放工作規範》,對開放原則、條件、對象、內容、形式及組織領導等方面進行了細化和完善,為深入推進重慶市公安監所對外開放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確的規範標準和操作流程。
三、推行被監管人員代購物品制度。下發了《關於規範重慶市公安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代購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一是要求重慶市監所選擇本地正規渠道的大型商場作為被監管人員代購物品的指定配送商場,明確配送商品價格不得超出當地市場零售價格。二是建立被監管人員代購物品配送、質量檢查、發放使用等工作制度,規範被監管人員代購物品管理工作。杜絕監所利用代購物品作為創收手段,高價售物贏利的現象。
四、明確向社會和被監管人員公開監管場所經費保障內容。按照公安部要求,下發《關於對社會和被監管人員公開公安監管場所經費保障工作內容的通知》,向社會及在押人員及時公佈伙食實物量供應標準、財政撥付伙食費標、在押人員每週食譜、代購日用品價格及勞動生産收入及支出情況,並要求在押人員的伙食必須實現雙達標,不得剋扣或擠佔在押人員的給養經費與勞動收入,確保了公安監管場所經費管理的規範透明。
五、全面執行監管場所執法實施細則。出臺《看守所、收容教育所執法實施細則》,對收押換押、醫療衛生、通信會見、教育獎懲、財物管理等執法管理工作明確了操作規範和流程;從隊伍建設、設施裝備、經費保障等監所運行方面明確了勤務保障標準,為重慶市深化監管工作標準化、流程化、精細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據,使在押人員權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