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公佈國培計劃(2010)
——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方案評審結果的通知
教師廳函[2010]19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
根據《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教師〔2010〕4號)精神,教育部、財政部組織專家對2010年“國培計劃”——中西部農村骨幹教師培訓項目項目規劃及實施方案進行了評審。根據專家評審反饋意見,相關省(區、市)對項目實施方案進行了調整完善。現將評審結果及相關要求公佈如下:
一、原則上同意相關各省修改後的項目實施方案。各省要按照《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的通知》要求和全國中小學教師培訓暨“國培計劃”啟動實施工作會議精神,加強領導,認真做好項目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績效評估和資金管理等各項工作,確保培訓質量。
二、置換脫産研修項目要注重遴選優質中小學作為培訓實踐基地,認真做好“影子教師”培訓工作,加強教育實踐環節,切實提高教師教育教學實際能力。
三、短期集中培訓項目要針對農村教師在實施素質教育和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中所面臨的主要問題和實際需要,以問題為中心,以案例為載體,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相關省份遠程培訓項目中的培訓者培訓經費應按照“國培計劃”要求,調整用於組織中小學骨幹教師短期集中培訓。對於需要舉辦遠程培訓者培訓的,所需經費由遠程培訓項目中標機構統籌解決。
五、近期兩部將制定“國培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屆時,各省要根據兩部下達的資金總量和相關經費標準,適當調整項目規劃及預算,加強對培訓資金管理,確保項目經費使用效益。
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