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北京市考察調研財政工作。期間,謝旭人聽取了北京市財政局的工作彙報,並深入朝陽區財政局和平房鄉政府看望基層財政幹部職工,詳細考察了解北京市財政收支運行、預算執行管理、基層財政建設、“小金庫”治理等方面工作的開展情況,並就有關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謝旭人充分肯定了近年來北京市財政工作取得的成績。他説,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北京市各級財政部門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著力加強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較好地服務了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財政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明顯成績,在超收收入使用安排、財政專項資金整合等方面還積累了不少好的經驗。
考察中,謝旭人與市、區、鄉三級財政幹部,就財政工作進行了深入熱烈的討論交流,並對做好當前財政重點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要進一步加快預算支出執行進度。謝旭人詳細詢問了北京市的財政預算執行情況。他要求,要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繼續強化預算執行管理,進一步加快預算支出執行進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貫徹落實好既定政策。他強調,抓預算執行不僅要加快進度,還要推進支出管理的科學化、提高支出執行的均衡性和效率。不能單純為了進度而加快執行,切實防止虛列支出、庫款“搬家”現象發生。同時,通過抓好預算執行工作,促進編制好明年預算。
要完善超收收入使用辦法。謝旭人充分肯定了北京市財政局建立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做法。他指出,年度財政超收收入除按法律法規和財政體制規定增加的支出,以及解決歷史債務、特殊一次性支出等必要支出外,要一律轉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在以後年度預算安排使用。這樣做有利於提高預算執行效率,增強預算的法治性和透明度;有利於財政部門加強宏觀管理和科學準確編制預算;也有利於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廣大人民群眾對財政收入使用安排的監督。
要加強對財政結余結轉資金的管理。謝旭人十分關注結余結轉資金管理問題。他強調,要在前期進行清理、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區分不同情況予以處理,切實壓縮結余結轉資金規模。對結余結轉資金,經清理確認屬於已無法支出或無需支出的,要通過調減項目預算等方式,該收回的要堅決收回,納入總預算統籌管理或在編制下年度預算時統籌使用;確需保留的,應儘快安排使用並加快支出進度,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規範性和有效性。要認真總結經驗,建立和完善結余結轉資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結余結轉資金管理與預算編制相銜接的激勵約束機制。
要充分發揮鄉鎮財政的監管作用。在朝陽區財政局及平房鄉政府,謝旭人實地查看了家電下鄉等財政補貼資金髮放情況。他強調,目前財政支出範圍和財政資金使用方向都發生了重大變化,財政服務對象越來越多地面向千家萬戶,財政資金在基層使用的比例越來越高,這對基層財政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充分發揮廣大鄉鎮財政人員的作用。對上級財政和其他部門安排在本地區的項目和資金,鄉鎮財政要經常實地巡查,加強監管,並及時將有關信息反饋上級財政。上級財政下達資金要及時通知鄉鎮財政。要高度重視加強鄉鎮財政建設,從職能定位等方面積極創造條件,為鄉鎮財政所全面履行資金監管職能提供指導和支持。
要紮實推進“小金庫”治理工作。謝旭人説,北京市高度重視“小金庫”治理工作,力度大,措施實,成效明顯。下一步,要堅決貫徹落實賀國強同志關於“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組織對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領域進行重點檢查,同時改進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著力健全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堅決防止反彈。要力爭今年年底前完成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重點檢查階段的現場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嚴肅處理。
要不斷提高財政信息化管理水平。謝旭人認真了解了北京市財政信息化建設的基本情況。他指出,北京市全面實現市、區兩級財政以及財政與國庫、銀行、稅務和預算單位的網絡貫通覆蓋;在業務系統上建立財政一體化系統,實現對所有政府收支的全覆蓋,財政信息化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下一步要繼續堅持統籌規劃、統一標準,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整合資源、講求實效,加強管理、保證安全的原則,建設和運用好信息應用支撐平臺這個“多功能插座”,統一數據標準,夯實信息化建設基礎,充分發揮信息系統在支撐財政業務、數據資源共享、資金實時監控、統計分析和決策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要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的統籌。針對目前存在的專項資金多頭安排、分散使用、合力不強等問題,北京市財政局按照市領導決策定向、財政部門統籌管理的原則,建立起大額專項資金統籌機制加以解決,謝旭人對此給予充分肯定。對北京市反映的財政支出結構固化問題,謝旭人指出,隨著經濟發展水平提高和公共財政保障範圍擴大,預算安排要根據形勢變化,統籌兼顧各方面需要,進一步調整和優化支出結構,提高財政資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謝旭人還對強化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提出明確要求。他強調,各級財政部門以及本級行政事業單位都要嚴格遵守預算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不得在預算之外,採取借款、拖欠、自行發行債券、簽訂回購協議等方式違法違規舉借債務,不得作為保證人直接或變相提供擔保,不得以財政性收入、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産進行抵押或質押。要按照國務院有關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的要求,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區分不同情況妥善處置、規範管理。要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管理規範、運行高效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
辦公廳戴柏華、胡忠勇,預算司許宏才參加了考察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