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批評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的通報
工信部電管函[2010]536號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相關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
近日,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兩公司)在互聯網業務發展中産生糾紛,採取不正當競爭行為,甚至單方面中斷對用戶的服務,影響了用戶的正常業務使用,引起用戶不滿,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事件發生後,工業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視,會同相關部門及時了解情況,平息爭議,堅決維護用戶合法權益和市場秩序。經研究,現對兩公司通報批評,並對兩公司及相關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提出如下要求:
一、責令兩公司自本文件發佈5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道歉,妥善做好用戶善後處理事宜。
二、責令兩公司停止互相攻擊,確保相關軟體兼容和正常使用,加強溝通協商,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解決經營中遇到的問題。
三、我部將依據職權,會同相關部門對兩公司涉嫌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行為進行進一步調查處理,責令兩公司做好配合工作。
四、責令兩公司從本次事件中吸取教訓,認真學習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強化職業道德建設,嚴格規範自身行為,杜絕類似行為再次發生。
五、相關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要引以為戒,遵守行業規範,維護市場秩序,尊重用戶權益,共同促進互聯網行業健康、穩定、持續發展。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