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下發通知,要求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的基礎上,運用多種方法,採用統一軟體,開展2010年度全國城鎮地籍調查數據更新匯總工作,並以此為基礎,分析各省(區、市)轄區內城鎮土地利用結構、利用潛力及發展方向。
此次數據更新匯總工作的目標是,運用多種方法,對轄區內全部城市和建制鎮的地籍調查數據進行補充完善,採用統一下發的匯總軟體,按照“建制鎮—縣(區)—地(市)—省(區、市)—國家”,逐級更新匯總全國範圍內城鎮各類土地面積及土地利用狀況。主要任務包括,一是按照《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國家標準,全面調查或補充調查2010年土地變更調查核定後的城鎮土地利用現狀,並按要求進行逐級統計匯總;二是開展典型城鎮土地利用強度調查。各省(區、市)根據實際情況,選擇3至5個有代表性的地級市(應包含省會城市在內),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的基礎上,完成典型城鎮匯總工作範圍內的土地利用強度調查。調查城鎮總面積、各類土地利用面積、建築佔地總面積、建築總面積,計算城鎮綜合容積率、城鎮建築密度;三是在完成數據更新匯總後,以省(區、市)為單位,編寫城鎮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數據更新匯總工作報告及數據分析報告。同時,編寫典型城鎮土地利用現狀分析報告,分析城鎮土地利用結構、利用潛力及發展方向。
據了解,2010年度城鎮地籍調查數據更新匯總的統一時點為12月31日;城鎮地籍調查數據更新匯總覆蓋全部城市和建制鎮,匯總範圍應與2010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核定後的城市、建制鎮範圍相一致;各地要加強對項目的組織領導,儘快展開,建立健全縣級全面自查、地(市)級檢查與省級抽查的三項制度。匯總工作結束後,部將對部分地區調查成果開展質量調查。
根據要求,2010年11月底前,完成城鎮地籍調查數據更新匯總資料收集、補充調查等準備工作;12月底前,完成縣級和地(市)級數據的處理;2011年1月20日至25日,以省為單位,上報省級城鎮地籍調查數據成果。
部地籍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在於,保證全國城鎮地籍調查匯總數據的現勢性,提高數據的準確性,更好地滿足國土資源管理、規劃、保護和合理利用的需要。(記者 周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