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電工進網作業許可制度,嚴格執行進網作業電工持證上崗的要求,保障供用電安全,維護供用電秩序,日前,國家電監會發出通知,要求各供電企業根據《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管理辦法》,結合當前實際,進一步落實電工進網作業許可制度。
通知要求,供電企業凡在用戶受送電裝置上從事電氣安裝、維修、試驗、運行作業的人員(包括農村電工),均應取得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供電企業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組織相關人員及時申領許可證。供電企業要協助電力監管機構摸清供電區域內電力用戶單位的分佈情況、用戶進網作業電工持證情況,並按照要求報送有關信息,要向用戶宣傳國家有關電工進網作業許可制度,按照要求在營業場所公示許可制度,在用電報裝等工作中履行告知義務。
通知還要求供電企業在用戶受電工程中間檢查和竣工檢驗等環節,查驗施工企業進網作業電工持證情況;在用戶受電工程竣工檢驗環節,要求用戶報送受電工程值班人員名單及持證情況,並進行實地查驗;對於發現的無證進網作業的情況應如實記錄,並報告電力監管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