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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部長在非遺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上的講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25日   來源:文化部網站

在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上的講話
文化部部長 蔡武

    首先我代表文化部熱烈歡迎大家出席今天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是一項新的工作,涉及很多方面、很多部門。開展保護工作,需要依靠部際聯席會議,整合資源,凝聚共識,協調推進這項事業健康穩定發展。

    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剛剛閉幕。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指出“十二五”時期是我們國家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強調要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十二五”規劃和過去的相比,一個突出特點是將文化建設放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並強調要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是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我們一定要認真按照黨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努力推進各項工作邁上一個新的臺階。

    部際聯席會議是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領導機制、協調機制和工作機制,非常重要。自2005年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建立以來,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得到了各成員單位的大力支持、參與。在部際聯席會議框架下,各成員單位相互配合,充分發揮了指導協調作用,全面推動了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我們每年都召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總結工作、通報情況、研究下一步工作部署和政策,形成了慣例。這次會議,主要是通報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審核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項目名單。借此機會,我先向大家介紹一年來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情況,並就今後的工作思路講幾點意見,和大家進行交流。

    一、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改革開放30年以來,我國經濟社會得到了快速發展,為文化遺産保護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越來越珍視優秀傳統文化,興起了保護、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的熱潮,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産作為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內容和“活”的遺産,日益受到各級政府和人民大眾的重視,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成為國家文化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成為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下,在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和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參與下,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呈現出良好的局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精心編制“十二五”時期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規劃

    “十二五”期間,是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承前啟後的關鍵時期。制定全面、科學、長遠的保護規劃,是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事業可持續發展具有全局性、基礎性意義的工作。文化部在全面總結、梳理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任務、目標和措施的基礎上,及時啟動了《“十二五”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事業發展規劃》、《全國“十二五”時期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利用工程試點建設專項規劃》、《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項目“十二五”保護規劃和資金需求》3個規劃的編制工作。為編制好這3個規劃,文化部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多次召開座談會,深入調研,全面總結了“十一五”時期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基本確定了“十二五”時期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事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項目;在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豐富集中的縣、鄉(鎮),試點建設300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利用設施;同時,進一步加大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項目的保護力度。

    這3個規劃,是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開展以來,制定的較為全面、系統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規劃,不僅進一步理清了今後一個時期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目標和任務,也為科學推進保護工作打下了重要基礎。

    (二)全力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立法工作

    隨著全球化、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我國經濟社會發生了急劇的變遷,非物質文化遺産依存的社會環境日益變化,許多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産瀕臨消亡和流失,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和緊迫的任務。因此,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立法進程已成為我們的重要任務。近年來,文化部一直高度重視並致力於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立法工作。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立法工作取得可喜進展。國務院法制辦在多次徵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草案)》。草案形成過程中,大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議意見。因此,該草案的形成,是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共同努力的結果。今年6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該草案並正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7月,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召開會議,審核該草案。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草案)》。在審議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一致認為抓緊出臺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法非常必要,並提出了很多充實草案內容的建設性意見。在初次審議後,文化部配合全國人大法工委在各地進行了調研,並再次徵求有關部門和專家意見。全國人大法工委認為,目前社會各界對非物質文化遺産法草案內容基本認可,沒有大的改動意見。文化部將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做好第二次審議的有關準備工作。

    (三)穩妥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産整體性保護工作

    非物質文化遺産的豐富性,決定了保護方式的多樣性。在保護工作中,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産的自身規律、特性和生存狀況,我們逐漸探索出了多種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方式:非物質文化遺産可分為單個項目,我們在保護工作的前期,以建立項目名錄、保護項目為主要工作抓手;非物質文化遺産主要依靠傳承人的口傳心授,決定了我們把傳承人的保護放在關鍵地位;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決定了我們要把搶救性保護放在第一位;非物質文化遺産與人民大眾生産生活息息相關,決定了我們要盡可能運用生産性保護等積極保護的方式;非物質文化遺産和其生存的自然、文化生態緊密相聯,決定了我們應形成立體、系統、整體的保護環境。

    建設文化生態保護區,將非物質文化遺産從單項的項目保護提升到與其依存的環境進行整體性保護,是遵循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和發展規律的科學保護方式,是當前大規模新農村改造和快速城市化進程中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的重要舉措,也有利於調動當地政府和人民大眾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的積極性。這一保護方式,也得到了廣泛的認可。比如汶川地震中,羌族文化遺産受到嚴重損害,結合災後重建,文化部及時設立了羌族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並納入災後重建的整體規劃,在災後重建過程中又突出了對羌族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的研究和扶持。

    2005年,《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通知》明確提出,要建立文化生態區。《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在“十一五”期間設立10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在已設立徽州文化、熱貢文化等4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的基礎上,經地方申報,文化部組織專家考察和論證,今年又批復設立了客家文化(梅州)、武陵山區(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等4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另有大理文化等3個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已通過論證,正在審批。

    為加強對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的規範和指導,文化部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認真調查和反復研究。在此基礎上,制定了《關於加強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的指導意見》,對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的原則方針、基本措施、設立條件和程序等,提出了明確的思路和要求。對已設立的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除進行業務指導和提供經費扶持外,文化部積極推動地方編制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規劃,並要求地方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推動對文化生態的整體性科學保護。

    (四)積極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産是一種活在社會中的傳統文化,是廣大民眾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是指在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産傳統技藝的基礎上,進行合理的生産、開發,促進傳統技藝的傳承、利用和發展。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在保護的前提和基礎上進行合理利用,可以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更好地融入社會、融入民眾、融入生活,並在豐富、滋養當代人的精神生活,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近年來,文化部通過舉辦蘇州論壇、現代化進程中的傳統工藝美術保護、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博覽會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論壇,對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的內涵、意義和推進措施進行了深入探討和研究。同時,多次舉辦展覽、展示活動,大力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的生産性保護。今年,文化部先後在陜西西安舉辦了西部非物質文化遺産展演活動、在天津舉辦了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展示會、在山東濟南舉辦了首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博覽會,擴大了社會對非物質文化遺産的認知度,使傳承人與人民大眾從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獲得了經濟收益和精神享受。以首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博覽會為例,據初步統計,共有65萬餘人次參觀展覽和觀看演出;各展位的非物質文化遺産産品銷售總額達到1196余萬元。

    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雖然剛剛起步,但已經産生了一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對振興文化産業也具有很大的前景和空間。為進一步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文化部委託中國社會科學院,開展了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相關扶持政策研究,為明年制定相關扶持政策做好準備。

    (五)結合“文化遺産日”和民族傳統節日,開展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宣傳展示活動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若干意見》精神,今年元宵節前後,文化部和國家民委在北京天橋劇場共同舉辦了“全國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調演”活動,精選了20個少數民族的120個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一連演出了一個多月,充分展示了我國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産的獨特魅力,促進了民族團結與社會和諧,在社會各界引起了強烈反響。

    今年“文化遺産日”,文化部確立了“非遺保護,人人參與”的主題,為加強宣傳,6月初在國務院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由文章同志向中外媒體介紹了今年“文化遺産日”的活動安排及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與傳承的情況。“文化遺産日”期間,文化部在北京舉辦了“巧奪天工--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百名工藝美術大師技藝大展”,集中展示了全國100多名工藝美術大師的代表作和高超技藝,生動地體現了非物質文化遺産活態傳承的特點;啟動了“把遺産交給未來--古琴名家名曲進百校”大型系列活動,廣泛邀請古琴界的泰山北斗和優秀中青年藝術家,在北京、天津、重慶的20余所高校和80余所中小學演出。今年“文化遺産日”適逢中華民族傳統節日端午佳節,為促進端午文化傳承,文化部分別與湖北、浙江在湖北省秭歸縣、浙江省嘉興市共同舉辦了端午節慶活動。各地文化部門也圍繞“非遺保護,人人參與”的主題,舉辦了異彩紛呈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活動。活動覆蓋面廣,重頭戲多,人民群眾廣泛參與,充分體現出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日益深入人心,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文化自覺日益增強。

    此外,文化部還積極推動一系列基礎工作:穩步開展了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評審工作;積極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數據庫建設工作,成立了工作機構,已形成初步方案;與中央黨校合作,制定教學計劃,舉辦了地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專題研討班,對40多名來自全國各地主管文化工作的副市長進行了系統培訓,中央黨校認為這是一次具有重要意義的培訓。文化部正在與中央黨校積極協商,爭取在中央黨校以後的常規培訓中安排多種形式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培訓;同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的意見,正在與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一起開展第六屆中國工藝美術大師評審工作等。

    以上工作進展的取得,是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大力支持和通力協作的成果。在此,我代表文化部向各位,並通過你們向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表示衷心的感謝!

    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點

    當前,世界正處在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我國也處在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加速期,各項事業發展站在了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指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我國經濟社會領域的一場深刻變革,必須貫穿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和各領域。”並強調指出:“文化是一個民族的精神和靈魂,是國家發展和民族振興的強大力量。要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整個文化事業和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面臨著進一步發展的良好機遇。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文化部將和各成員單位一起,自覺肩負起歷史和時代賦予我們的重大職責,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保護方針,堅持科學的保護理念,遵循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衍變規律,繼續積極探索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多種保護方式,構建完備的、有中國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制度;充分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産在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培育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中的作用;充分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産在弘揚民族精神、增強民族凝聚力、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中的重要作用。

    根據文化部的初步構想,2011年,我們將開展以下重點工作:

    (一)進一步深刻認識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重要意義,力爭形成全社會的高度共識

    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重大意義,在國務院和文化部的各個文件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産法草案中已經作了充分的表述。可以説這反映出我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已經達到一定認識高度,並已基本形成共識。當前,我覺得需要通過不斷總結保護工作的實踐經驗,並經過歸納、演繹,上升為對規律性的把握,上升為理論,而且要通過大規模的、持久的宣傳教育,使之成為全社會的共識,成為全體公民的自覺行為,這樣,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才有雄厚的基礎,才能做到可持續發展。

    在深化對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認識的基礎上,對下述這些方面還要作深入的挖掘和闡釋:

    ——非物質文化遺産對民族文化認同的重要性。非物質文化遺産蘊含著一個民族特有的精神價值、情感理想、思維方式、審美意識,包含了一個民族的歷史記憶和生命基因,是維護一個民族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權的基本依據。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也就是保護一個民族獨特的文化基因、文化傳統和民族記憶。我們要保護我國各族人民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促進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文化認同,增強民族凝聚力,維護祖國統一大業。

    ——非物質文化遺産是文化多樣性、文明多樣性特徵的最鮮明的體現。文化的多樣性是世界文明的一個基本的特徵。承認文化多樣性、文明多樣性,建立一種完全平等、相互尊重基礎上的文化交流關係,是反對文化霸權主義的有力武器。非物質文化遺産體現了不同民族文化的獨特性和豐富性,是文化多樣性、文明多樣性的生動體現。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就是保護各民族絢麗多姿的傳統文化,維護世界文化多樣性,為人類文明發展提供不竭動力。

    ——非物質文化遺産與文物的區別,最根本的是非物質文化遺産是活態的。文物是“有形”的、靜態的,以物質形態存在,如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建築物、碑雕,以及具有考古價值的銘文石窟和古遺址等;非物質文化遺産是“無形”的、動態的,主要通過語言和行為等方式世代相傳,如民間文學、傳統音樂、舞蹈、武術、技藝等。同時,與物質文化遺産不同,非物質文化遺産總是在與自然、社會的互動中,不斷發展、變化和創新。文物與非物質文化遺産的特點和發展規律不同,保護方式和管理模式也不同,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不能照搬文物保護的思路和模式,我們要按照科學的規範來把握其特點,探索保護規律。

    ——非物質文化遺産與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實踐的關係。非物質文化遺産來源於人民群眾的生産、生活實踐,也只有回到人民群眾的生産和生活中才能充滿生機和活力,才能得到有效的保護和傳承。廣大民眾是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創造者、傳承者和享用者。在保護工作中,我們要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增強人民群眾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自覺性,使非物質文化遺産從廣袤深厚的社會生産、生活中不斷得到滋養。

    ——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傳承與經濟發展的關係。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産具有重要的經濟價值,可以轉化為經濟資源。如民間文化、民俗是重要的旅遊資源,傳統美術、傳統技藝等項目可以在生産中進行傳承發展。對這些項目進行合理利用,不僅能夠讓當地的群眾和傳承人獲得經濟收益,提高他們的傳承積極性,促進地方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而且可以為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和保護奠定持久、深厚的基礎。

    ——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與文化建設的關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是文化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公益性文化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能拓寬文化事業、公共文化服務的領域,為文化事業的長遠發展提供不竭的動力,也能為文化産業的發展提供豐富的資源。

    ——非物質文化遺産大概念下不同類別的特徵和發展規律,也需要我們進一步摸索。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內涵非常豐富,包含了傳統表演藝術、傳統技藝、傳統醫藥、民俗等不同類別。中國傳統表演藝術千姿百態,將歌舞與表演、技巧與藝術緊密結合在一起,凝聚著中華民族尊崇和諧的個性氣質和藝術審美特徵;傳統技藝體現了中華民族巧奪天工精湛技藝和崇尚自然、高雅的審美追求,具有鮮明的民族特徵和人文品格,其尊重自然生態的獨特技術思想,是現代可持續發展要求的彌足珍貴的思想、技術資源;傳統醫藥強調人體內部的整體恒動及與自然、社會和環境的關係,體現了“天人合一”的觀念,是中華民族關於自然界認知水平的傑出體現;民俗是為廣大人民群眾所創造、所享用、所傳承的生活文化和社會文化傳統,是一個民族長期歷史文化的集大成者,保留了豐富的歷史信息,是我們了解歷史文化的主要窗口,也是當前和諧文化建設的重要文化資源。保護這些不同類別的非物質文化遺産,要遵循其不同特徵和發展規律,通過深入研究,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科學保護,促進其在當代社會得以不斷傳承、發展等。這些問題還需要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者、專家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掌握特點,把握規律,上升為理論,來指導我們更好地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同時,用這樣的理論去宣傳教育,使社會形成一種高度的共識,形成一種文化自覺。非物質文化遺産展演活動也要改變“文化搭臺,經濟唱戲”的傳統展示模式。我們要通過展示宣傳活動,把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凝聚成提高全社會文化自覺的主題,這樣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就能獲得更加雄厚的基礎,才能更有生命力、更可持續發展。

    (二)加強重點項目的保護

    目保護是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重要抓手。文化部將啟動“十二五”時期非物質文化遺産專項重點調查工作,啟動名錄項目保護工程,加強對崑曲、古琴、格薩爾、瑪納斯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重點項目的保護;幫助和指導人口較少民族編制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專項規劃,加強少數民族地區、尤其是人口較少民族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制定分類保護的規範標準、保護細則,落實科學保護措施。

    (三)加強代表性傳承人保護

    非物質文化遺産主要依靠傳承人得以世代相傳,加強傳承人保護是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關鍵。為加強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保護,推動項目傳承工作,文化部將開展第四批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申報評審工作;啟動代表性傳承人搶救性記錄工程;通過深入調研,出臺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對學藝者、繼承者的助學、獎學等激勵措施,逐步建立起長效的傳承機制。同時將充分發揮中國工藝美術大師的作用,加強對傳統工藝美術的保護。

    (四)推進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

    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是非物質文化遺産整體性保護的一個探索。為進一步規範和推進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文化部將制定《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編制規範》,推進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的編制、審批和實施;加強對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情況的檢查和指導;繼續開展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命名工作。“十二五”期間,擬設立20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持續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整體性保護,形成文化生態保護的良好態勢。

    (五)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産基礎設施建設

    基礎設施是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傳承的重要依託。文化部將與發展改革委一起,積極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利用基礎設施建設,以傳統美術、傳統技藝類項目為依託,爭取在“十二五”期間建設一批以生産、傳習、展示、銷售為主要功能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基礎設施,為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傳承和弘揚發揮重要作用。對地方建設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博覽園等基礎設施,要給予規範和指導。

    (六)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

    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是充分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産自身優勢,適應時代發展要求,為老百姓帶來切實利益的重要舉措。為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樹立一批典型,文化部將開展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示範基地建設工作,在全國範圍內先行試點,命名具有典型意義的單位和企業,發揮其示範作用,總結經驗後再逐步推開。同時,制定出臺指導性文件,加強對生産性保護的政策性扶持及規範性管理。

    (七)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産宣傳展示工作

    加大宣傳、展示力度,是提高人民群眾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文化自覺的重要措施。文化部將借助“文化遺産日”、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和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産節等平臺,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提高人民群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産的認知度和自覺參與保護的意識。另外,文化部將在香港、澳門和台灣舉辦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演出、展覽,進一步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産溝通情感、凝聚人心的作用,促進民族文化的認同,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信息化建設

    信息化建設是搶救性保護和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水平的有效手段。為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信息化建設,將進一步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産數字化保護工程建設方案,統籌規劃非物質文化遺産數據庫建設,初步建立起適應社會發展、滿足工作需要、兼顧各地實際、提供公共服務的數據庫群和工作平臺。要增強科技創新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數字化的現代科技,建立技術平臺,加強對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科學指導和宏觀管理。

    (九)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政策法規體系建設

    全力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法出臺,仍然是我們工作的重點。文化部將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在《非物質文化遺産法》出臺後,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産法》的宣傳工作,制定法律實施細則。同時,制定出臺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規章、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人及傳承機制建設規章等。

    三、對當前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熱點問題的思考

    目前,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正在穩步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處於積極健康、穩步發展的良好態勢。但是,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在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中,也會不可避免地産生一些新的問題,這是前進中的問題,我們不能視而不見,也不能因此否定取得的成績,我們要有科學的判斷和清醒的認識,並在工作中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解決。

    (一)關於如何對待“重申報、輕保護”現象

    申報是保護的重要環節和手段,是確定各級名錄的基礎性工作,但只重視申報而忽視保護就背離了我們建立名錄的初衷,也不符合“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目前,確實有的地方和單位只看重入選名錄的榮譽,保護工作僅僅停留在建立名錄的階段,未能承擔相應的保護義務和責任,採取有效手段,落實具體的保護措施。這已經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文化部正在採取各種措施,引導地方將工作重點從申報轉移到保護。

    首先,確保各級名錄的均衡合理。嚴格把握標準,適當控制國家級名錄項目數量,努力推進地方名錄特別是市、縣級名錄體系的建設,使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體系形成合理的金字塔型結構。在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項目的評審中,文化部一再要求專家嚴格把關,多次壓縮項目數量,對各地申報熱進行適當降溫。今後,對各地申報國家級名錄的數額要適當予以控制。

    其次,進行全面、科學保護。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不同類別,分門別類地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保護標準和實施方案,對非物質文化遺産進行科學保護。同時,按照《“十二五”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事業發展規劃》的有關要求,對列入各級名錄的項目採取搶救性、生産性、整體性等多種方式進行全面的保護。從“重申報,輕保護”轉變為重申報,更重保護。

    第三,建立健全名錄項目的監督檢查和退出機制。文化部將參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的有關規定,建立國家級名錄的退出制度,定期組織專家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項目保護情況進行評估、監督和檢查,對保護不力和進行破壞性開發的項目和單位予以警告,對於確實不符合國家級名錄標準,沒有資格繼續列入國家級名錄的要予以除名。

    (二)關於如何看待民俗和民間信仰中的消極因素的問題

    非物質文化遺産中包含著非常廣泛、豐富的內容,由於歷史的原因,有的民俗和民間信仰活動或多或少含有一些與時代發展不相符合的因素,特別是一些帶有封建迷信的因素。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開展以來,社會上一直存在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有可能保護一些消極的、負面文化的擔憂。這樣的擔憂,説明了大家對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思考。但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定義和範圍,表明了我們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並不包括消極、負面的文化內容。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也強調:“在本公約中,只考慮符合現有的國際人權文件,各社區、群體和個人之間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順應可持續發展的非物質文化遺産。”民俗和民間信仰中消極因素是個非常複雜的問題,如何對待,指導思想非常重要。對於一些承載非物質文化遺産內容和形式的習俗,可以通過影像資料、書面資料作為歷史的記憶保存下來,供後人研究,或者通過改造創新把它演變成民間歌舞等藝術形式。

    我們保護的是具有歷史、文化、科學價值和珍貴、瀕危的非物質文化遺産,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産要有利於增強中華民族的文化認同,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有利於促進社會和諧。我們不保護民俗和民間信仰中那些落後、消極的因素。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如何沿著健康、正確的方向可持續發展,這是我們要深入研究的問題。我們要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的作用,對包括民俗、民間信仰在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産進行具體研究,取其精華,棄其糟粕,促進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得以延續和傳承。

    (三)關於如何看待非物質文化遺産中的物質性

    非物質文化是相對物質存在的文化形態,它似游離于物質之外,其實又與物質無法分割。我們談非物質文化遺産,既不能拋開物質談非物質,也不能僅僅停留在物質層面上。2007年“文化遺産日”期間,溫家寶總理在觀看中華世紀壇“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專題展”時,深刻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産也有物質性,物質性是文象,非物質性是文脈。”“人之文明,無文象不生,無文脈不傳。無文象無體,無文脈無魂”,準確地闡述了非物質文化遺産中物質性與非物質性的關係。

    珍貴實物是非物質文化遺産的重要載體,體現著傳承人的精湛技藝。非物質文化遺産的載體,屬於文物的,適用於《文物保護法》。近年來,我們舉辦了一系列非物質文化遺産展覽展示活動,將大量精美絕倫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實物展現在觀眾面前,這是引導人民大眾深入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産的必然手段和過程。同時,我們通過大量現場展示傳承人的高超技藝,使人民大眾深刻認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産既包含物質性,更蘊含著中華民族的傑出智慧、精神價值、思維方式和文化意識等非物質性,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取向和最終目的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中的文化層面和文化內涵。

    (四)關於如何看待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中的市場開發

    目前,社會上出現了對非物質文化遺産進行過度開發的現象。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保護工作方針深刻闡明了保護和利用的關係。非物質文化遺産面臨的嚴峻形勢和非物質文化遺産的瀕危性,決定了我們要把搶救性保護放在第一位。保護是前提,是基礎。另一方面,也要看到,非物質文化遺産只有融入人民群眾的生産生活才能獲得生機和活力。通過生産性保護,對這些項目進行適度利用和開發,也是符合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規律,充分發揮其獨特優勢的有效方式和重要舉措。

    但是,在進行市場開發的同時,我們要牢記“保護為主,搶救第一”,首先保護好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核心內涵,不能為了經濟利益而進行盲目、破壞性開發。在開發中,要把握好度,把握好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的內涵和自身發展規律,在保護的基礎上進行合理利用。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産所蘊含的精神價值和文化內涵,很重要的一個環節是它要依靠人的技藝、人的技能,是人工、手工創造。要防止在市場利益的驅動下,用機械化生産或複製的産品來搞假冒偽劣,一定要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産本身所具有的特質和文化技藝,增加非物質文化遺産産品的個性魅力和文化價值。這也是關係到非物質文化遺産生命力的重大問題,非物質文化遺産生産性保護堅決不能允許運用現代機器和科技進行批量複製,否則就會損毀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事業,這一點一定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同志們,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韆鞦的偉大事業,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弘揚多元一體的中華文化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基礎性文化工程。讓我們攜起手來,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為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園,增強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創造力,提高文化軟實力,推動中華民族復興,做出我們應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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