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調整優化城鎮空間佈局,改善城鄉人居環境,促進産業結構升級,福建省政府日前出臺《關於加快推進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的意見》,正式啟動福建“三舊”改造工作,對存量建設用地、低效用地加大科學改造和深度開發。這是福建深入貫徹省委八屆九次、十次全會精神,推動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
福建“三舊”改造工作以科學規劃、城鄉統籌、以人為本、政府主導為基本原則,包括調查摸底、編制規劃、制訂方案、搬遷安置和實施改造五大步驟。列入改造範圍的主要有四類土地:
一是按城鄉規劃需改變用途的用地,包括國有和集體土地上的舊工廠、舊倉儲、舊站場等建設用地以及城市市區“退二進三”的工業用地;
二是土地利用效率低(建築容積率低、廠房使用效率低、投入産出率低)和不符合安全生産、環保要求的工業用地;
三是國家産業政策規定禁止類、淘汰類産業的原廠房用地;
四是規劃確定要改造的不具有保留價值的舊民居、舊商鋪、舊街巷、舊市場、舊校舍等低效利用的各類建設用地,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存在安全隱患的用地。
對於以上四類土地的改造方式,一是政府實施土地收儲出讓,由市、縣人民政府依法收儲需“三舊”改造的土地,以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確定實施主體;二是國有土地使用單位依法開展改造,對國有土地上的“三舊”用地,原土地使用單位可作為實施主體申請改造建設,並制訂改造實施方案報批;三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改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作為實施主體,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上的“三舊”用地制定改造實施方案,依法申請改造,盤活低效利用的建設用地。
根據《意見》,省政府將在資金支持、用地支持、集體土地流轉、土地用途變更、新興産業支持和提高土地利用率等六個方面出臺一系列扶持政策。為推動該項工作順利實施,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將成立“三舊”改造領導機構。 (記者 潘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