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的總體部署,省財政廳積極籌措安排資金,大力支持實施“一鄉(鎮)一個綜合文化站,一村一個農村文化大院,一個社區一個文化中心”等文化富民工程,有力地推動了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
一是支持農村文化大院建設,不斷提升村級文化陣地作用。農村文化大院作為村級文化陣地,在促進農民科技致富、農村經濟規模化發展和社會和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09—2010年,省財政累計投入農村文化大院建設資金1250萬元,主要用於農村文化大院文化活動設備購置、開展各項文體活動、舉辦手工藝展覽等和農村文化大院文藝骨幹培訓支出。
二是支持鄉鎮文化站建設,充分發揮綜合服務功能。鄉鎮綜合文化站承擔著提供公共文化服務和協助管理鄉鎮文化市場的重要職能。2009—2010年,省財政累計籌措撥付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資金5040萬元,共計建成256個鄉鎮綜合文化站。同時,為解除已建成文化站缺少設備設施的問題,保障文化站業務活動的正常開展,省財政累計籌措撥付鄉鎮文化站設備購置專項資金2153萬元。
三是加強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提高社區公共文化設施的服務能力。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是城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便於為廣大群眾提供就近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務。2009—2010年,省財政累計籌措撥付城市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文化活動室)設備購置專項資金1505萬元,對59個社區文化活動中心、157個文化活動室給予了設備購置專項補助。目前,全省共建成城市社區文化活動中心276個,1464個文化活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