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儒林在與相關部門研究“十二五”專項規劃編制工作時強調
把握生態環保新要求 紮實推進可持續發展
6日,吉林省長王儒林到省環保廳與省環保、發改委、林業、水利、住建等部門研究生態環保方面“十二五”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王儒林強調,要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和省委九屆十一次全會精神,按照《中共吉林省委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要求,適應新的發展要求,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增強危機意識,更加注重生態環保,更加注重可持續發展,更加注重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和生態環保的關係,加強戰略謀劃,搞好科學論證,高質量、高水平地編制吉林省生態環保“十二五”規劃,努力在環境保護上有新提高,在可持續發展能力上有新躍升,在生態文明建設上有新進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生態環境相協調,為實現“十二五”目標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會上,省環保廳、林業廳、水利廳、住建廳4個部門分別彙報了環境保護、林業發展、節水型社會建設、垃圾和污水處理“十二五”規劃編制情況。
聽取彙報後,王儒林對省環保廳、林業廳、水利廳、住建廳的“十二五”規劃編制和生態環保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對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他強調,要著眼新的形勢,立足現有基礎,以更大的決心和力度,完成好生態環保的艱巨任務。第一,要牢牢把握生態環保面臨的新形勢。吉林省已經進入只有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時期。目前,經濟持續發展中瓶頸制約明顯加大,傳統的增長模式難以為繼,突出的是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約束強化,節能減排任務艱巨。與以往相比,做好生態環保工作更為緊要。吉林省“十二五”資源環境方面約束性指標明顯增多,加快發展的難度很大。必須深刻認識、準確把握形勢的新變化、新特點,科學制定生態環保規劃,推動科學發展。第二,要科學測算節能節水、污染減排指標。在節水、污染減排指標的測算上,一定要高度重視,本著科學、嚴謹、負責的態度,科學論證,積極穩妥,合理確定,既要體現國家的要求,有利於科學發展,也要實事求是,防止由於指標設計脫離吉林省實際,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第三,要突出搞好松花江等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深入貫徹讓松花江休養生息的戰略思想,毫不鬆懈地抓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在保證幹流水質達標的情況下,加強對伊通河、飲馬河、輝發河等重要支流的綜合治理,確保取得顯著成效。統籌兼顧,抓好其他流域水污染防治,全面改善水環境質量。第四,要繼續加強垃圾污水處理能力建設。這對於促進吉林省節能減排,改善人居環境,造福百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經過努力,吉林省垃圾污水處理能力不斷增強,但總體水平還不高。要全面提高重點城鎮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和無害化處理能力。統籌考慮吉林省用水需求與污染物控制、新建與改造管網等問題,合理佈局新建工程,大力加強配套設施,推進污水處理建設與運行提高到新水平,進一步增強吉林省污水處理能力。第五,要加大生態保護力度。吉林省是國家生態省建設試點省份,保護生態關係全省發展大局。要突出森林保護和林業發展。準確把握新時期林業定位,突出造林撫育,改善林分結構。保護和建設好森林,進一步提高森林覆蓋率,充分發揮林業在生態建設中的基礎作用。正確處理好生態資源保護和開發的關係,注重培育發展林業産業,爭取“十二五”期間實現重大突破,加快向林業經濟強省跨越。第六,要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吉林省是水資源比較匱乏的省份, 時空分佈不均、用水方式粗放。水資源已經成為吉林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制約因素。“十二五”時期將是吉林省水資源供需矛盾最突出的時期。要圍繞水資源的配置、節約和保護,從政策制定、制度落實、執法監督等方面,合理調配和高效利用水資源,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突出農業、工業、生活等重點領域,推進節水工程建設。規範各行業用水行為,淘汰高耗水的落後工藝、技術和設備,加快節水改造,促進用水方式轉變。第七,要搞好生態環保規劃的銜接和協調。注意體現國家“十二五”生態環保規劃的要求,爭取更多的重大政策、重點項目、重要事項的支持。落實全省“十二五”總體規劃任務,突出發展生態環保産業。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的相關省直部門要加強溝通,統籌安排,制定好各自承擔的專題規劃。做好與市(州)、長白山管委會、縣(市)規劃銜接,確保各級規劃相協調。
省委常委、副省長馬俊清主持會議。省政府秘書長王雲岫、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活動。(記者 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