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教育廳和省衛生廳近日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控煙工作的意見》,要求教師在學校禁煙活動中以身作則、帶頭戒煙,各級各類校園內禁止出售煙草製品。
根據《意見》規定,甘肅省將把控煙作為學校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工作計劃,制訂具體的實施計劃和工作目標,把控煙工作作為考評學校衛生工作的重要指標之一。各級各類學校要制定控煙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學生禁止吸煙,任何人都不得在校園內吸煙,學校設立兼職控煙宣傳員、監督員等,明確相關控煙人員的職責,將履行控煙職責的情況作為師生員工評優評先的參考指標之一。教師在學校的禁煙活動中要以身作則、帶頭戒煙,通過自身的戒煙,教育、帶動學生自覺抵制煙草的誘惑。教師不得在學生面前吸煙,並做到相互之間不敬煙、不勸煙,發現學生吸煙,及時勸阻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