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制定並印發實施方案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解決當前政府投資工程建設中帶有普遍性問題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關於解決當前政府投資工程建設中帶有普遍性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0〕41號,以下簡稱《意見》),近日,水利部結合水利實際,制定了《貫徹落實關於解決當前政府投資工程建設中帶有普遍性問題意見的實施方案》(水建管〔2010〕544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並以水利部文件印發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
水利部高度重視《意見》的貫徹落實工作。10月15日,水利部召開治理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傳達貫徹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第五次會議和全國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學習貫徹《意見》。會議強調,要以貫徹落實《意見》為契機,把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引向深入,要求認真學習領會《意見》的精神、內容和要求,從專項治理排查整改和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長效健康發展機制建設兩個方面貫徹好,落實好,要緊密結合水利實際,對《意見》明確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分解細化,把責任和任務落到實處。
《實施方案》是在多方徵求意見、集思廣益的基礎上,反復修改完善形成的。《實施方案》從規範水利工程建設決策行為、規範水利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活動、規範工程建設資金安排使用、保證水利建設項目配套資金落實、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實施和質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等六個方面,提出了解決當前政府投資水利工程建設中帶有普遍性問題的32條具體措施。《實施方案》認真落實《意見》精神,對《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中制定的各項措施進行了補充和完善,如完善水利工程招標事項核準制、積極探索水利工程招標投標電子化建設、推行按照項目屬地和行業管理原則建立合同備案制;提出了保障地方配套資金到位的具體措施;對水利工程建設領域關鍵環節法規制度的建設提出了明確的時間表等。同時,《實施方案》結合水利實際提出了解決水利行業具體問題的一些針對性措施,如提高水利項目前期工作質量,強化灌區、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等基建項目資金管理,加強民生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項目法人組建模式研究,建立完善稽察發現問題整改平臺等具體措施。
《實施方案》還要求各地區、各單位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將《意見》精神落到實處,深入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切實解決水利工程建設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為推動水利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