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席馬飚主持召開自治區十一屆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今冬明春災區群眾救助工作,審議並原則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殘疾人就業條例〉辦法(草案)》、《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工程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等。
會議指出,廣西壯族自治區目前共有337.5萬名殘疾人,完善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優惠政策和具體扶持辦法,具有重要的意義。《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殘疾人就業條例〉辦法(草案)》進一步明確了政府扶持殘疾人就業的工作職責,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殘疾人就業納入就業促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從6個方面規定了殘疾人就業的優惠政策和具體扶持措施,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
會議強調,今年以來,廣西壯族自治區遭受了特大乾旱、嚴重洪澇等自然災害,災區群眾的生産生活受到嚴重影響。自治區政府專門安排了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幫助各地解決今冬明春受災群眾的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做好冬春自然災害補助資金的管理、發放和監督工作,確保今年12月底前將生活補助資金髮放到災民手中。同時,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做好貧困戶、低保戶等困難群體的救助工作,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會議指出,現行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工程管理條例》自頒布實施以來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規定已經不符合當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工程管理的實際。經過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水利工程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了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利工程管理或者經營者的職責,進一步明確了水利工程管理的責任主體,明確了水利工程管理、養護、維修及更新改造經費來源,新增了建立水利建設、維護資金投入增長機制,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責任和應急管理制度等內容。
會議強調,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屬於政府性基金,是財政收入的組成部分。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徵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進一步做好廣西壯族自治區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充分發揮基金的使用效益。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記者/羅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