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9年~2013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12月16日,中共國土資源部黨組印發《關於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部機關各司局、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提出要求,努力建設學習型、活力型、創新型、和諧型、廉潔型領導班子。
《意見》指出,事業興衰,關鍵在班子。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是黨自身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國土資源事業發展的決定因素。《意見》要求,將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努力建設“學習型”領導班子:加強和改進黨組(黨委)中心組學習,部黨組堅持每兩個月安排1次專題學習,每個季度舉辦1次國土資源學習大講堂;各單位要制訂年度學習計劃並作出階段性安排,每個季度不少於1次集體學習,每年1月底前要向部黨組報告上年度學習情況和本年度學習計劃。建立領導班子定期務虛制度,部黨組、司局領導班子每個季度開展1次務虛討論。繼續開展大規模幹部培訓,司局級領導幹部參加脫産培訓的時間,每年一般不少於110學時。
《意見》要求,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設“活力型”領導班子: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司局級領導班子中,45歲左右的正職和40歲左右的副職分別要有一定數量;要精心選好“帥才”,配備好“將才”。深化幹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堅持司局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一公開三推薦一陳述”等有效做法,逐步推行司局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差額醞釀;積極推進幹部能上能下工作,在考試測評中“優秀”或“稱職”得票率達不到2/3,經組織認定為不勝任現職的幹部,應當對其作出組織調整;經組織認定為不稱職的幹部,要視具體情況作出免職、責令辭職、降職等組織處理;加強對幹部的培養鍛鍊,落實有關幹部交流的規定;進一步抓好幹部挂職鍛鍊,堅持從基層一線選拔幹部,沒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一般不提拔擔任部機關司局級領導職務。
《意見》要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快節奏,努力建設“創新型”領導班子:培育開拓創新、雷厲風行的工作作風,完善工作責任制,實行限時辦結制、AB崗位工作制和行政責任追究制;培育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部黨組成員每年至少到基層調研1個月、撰寫1篇調研報告、直接推動出臺1項政策,司局級幹部至少調研2個月、撰寫2篇調研報告、提出2條可操作的合理化政策建議。
堅持重大事件靠前指揮,發生重大自然災害、重大事故、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幹部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建立健全加強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建立完善對司局主要負責人及其班子的測評制度;把作風建設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範圍;每年評選表彰“執行力好班子”;對問題較多的班子,要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要進行組織調整。
《意見》要求,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努力建設“和諧型”領導班子: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各項規定,凡屬黨組(黨委)職責範圍內決定的問題,必須由集體討論決定;集體決策一經作出,班子成員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和執行。領導班子內部要充分發揚民主;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健全和落實談心談話制度。
《意見》要求,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努力建設廉潔型領導班子: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有針對性地開展示範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教育,把黨風廉政教育列入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和計劃,組織開展黨風黨紀專題教育,編寫國土資源部門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先進典型宣傳材料,在國土資源部網站、報刊等媒體開設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專欄,培育和創建一批“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健全反腐倡廉規章制度,落實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任職、廉政和誡勉談話等黨內民主和監督制度,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幹部報告有關事項等廉潔自律制度。強化對幹部的管理監督;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入開展“兩整治一改革”專項行動;建立領導班子情況定期分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