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切實做好工業和通信業2011年
元旦 春節和“兩會”期間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民爆行政主管部門,部屬各單位,部屬各高校:
為切實做好2011年元旦、春節和“兩會”期間的安全生産工作,確保工業和通信業安全生産形勢整體穩定,現就加強節日和“兩會”期間的安全生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實職責,切實加強對工業安全生産工作的指導
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工業安全生産指導職責,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0〕35號)精神和2011年全國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會議關於節日期間安全生産工作的要求,加強對安全生産工作的指導、管理,督促工業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結合季節性安全生産工作特點,加強危險源監控,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全面加強節日和“兩會”期間的安全生産工作。要積極配合和支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的安全檢查,督促工業企業開展安全生産自查自糾,對於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要指導企業認真整改,支持企業實施安全技術改造。
二、強化對通信行業安全生産工作的管理
各級通信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通信運營和工程建設的安全生産管理。督促通信企業切實加強通信機房等關鍵部位的消防管理,杜絕火災事故,同時做好網絡、設備設施和線路巡查工作,及時排除故障隱患,確保生産安全和通信線路暢通。要進一步加大對通信建設工程單位的安全管理力度,嚴格落實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安全責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設行為。
三、認真抓好民爆行業安全生産工作
各級民爆行業管理部門要督促民爆生産企業均衡生産,節日和“兩會”期間,原則上不安排生産,確有特殊情況需要生産的,必須經省級民爆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要杜絕搶任務、突擊生産等行為,對違反規定造成生産安全事故的要依法從重處罰。要嚴厲打擊和重點查處非法生産、銷售、儲存民用爆炸物品以及存在“四超”(超時、超産、超員、超量)和“三違法”(違法建設、違法生産、違法經營)的行為。督促各民爆企業統籌做好停工安排、設備保養維護、危險品倉庫安全保衛等工作,同時做好復産前的各項準備。
四、全力做好應急值守工作
各有關部門、部屬各單位、部屬各高校要制定和完善節日和“兩會”期間本單位生産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落實機構和人員,配備專門的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物資及裝備,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及時報告、救援、處置。要嚴格執行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隨時掌握安全動態,及時協調處理出現的問題。部屬各單位、部屬各高校要做好職工節日出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各高校要加強對宿舍、食堂、圖書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管理,嚴格防範觸電、火災等安全事故。
五、嚴格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節日和“兩會”期間,各有關部門、部屬各單位、部屬各高校要保障信息渠道暢通,對於發生的生産安全事故,及時按照規定程序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