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日前通報了2010年全國佔用徵用林地情況檢查結果,並公佈了10起嚴重違法徵佔用林地項目:
1.內蒙古自治區林西縣巴新鐵路工程項目,非法佔用林地47.7934公頃,違法責任單位為巴新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2.新疆新汶礦業集團(伊犁)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伊犁一號礦井項目,非法佔用林地22.0667公頃,違法責任單位為新汶礦業集團(伊犁)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伊犁一礦。
3.福建省長汀縣閩欣稀土公司楊梅坑稀土礦項目,非法佔用林地16.5488公頃,非法採伐林木蓄積量315立方米,違法責任人為傅木養。
4.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炳仁公路建設項目,非法佔用林地16.5141公頃,違法責任單位為攀枝花市城市建設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5.大興安嶺塔河林業局220千伏塔漠送電線路新建工程項目,超審核(批)臨時佔用林地10.4590公頃,違法責任單位為大興安嶺電業局。
6.河北省天津至秦皇島鐵路客運專線豐潤段建設工程項目,非法佔用林地3.4574公頃,非法採伐林木蓄積量91.9立方米,違法責任單位為津秦鐵路客運專線有限公司。
7.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順達駕駛員培訓學校建設項目,非法佔用林地3.2905公頃,違法責任單位為平羅縣順達駕駛員培訓學校。
8.河南省固始縣怡合公司九華山會議中心項目,非法佔用林地2.1530公頃,違法責任單位為固始縣怡合公司。
9.重慶市綦江縣營盤山公園建設項目,非法佔用林地1.6904公頃,違法責任單位為綦江縣市政管理局。
10.江西省銅鼓縣祈福礦業有限公司年産5000噸成品硅生産線建設項目,非法佔用林地1.3833公頃,違法責任單位為銅鼓縣祈福礦業有限公司。
國家林業局要求,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將此次通報的問題及相關情況向省級人民政府作出彙報,制定有力措施,切實加強整改,督促有關部門依法處理。處理結果由國家林業局派駐的有關森林資源監督專員辦事處簽署意見後,于2011年3月31日前上報國家林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