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國土資源部公開通報6起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20日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一、海南省國營南濱農場擅自改變土地用途、違法轉讓土地進行房地産開發案

    2008年,海南省國營南濱農場未經批准,擅自改變261畝國有農用地的用途,用於建設南山花園小區、椰島陽光小區、南海嘉園小區等3個房地産開發項目。2009年8月,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國營南濱農場限期改正,並處罰款435萬元。2010年7月,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008年6月,國營南濱農場與海南海旅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簽訂合作建設協議書,違法轉讓國有農用地50.27畝用於“南濱花園”住宅小區項目建設,開發樓房後雙方按一定比例分成。2008年7月開始建設,已基本建成。2010年6月,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國營南濱農場限期改正,沒收其違法所得1500萬元,並處罰款100.54萬元,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0年7月,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對涉嫌犯罪的責任人移送三亞市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南濱農場的土地違法行為,司法機關已介入調查,已批准逮捕4名正處級涉案人員和2名開發商責任人,並正在通緝在逃開發商。

    二、河南省鄭州華轅煤業有限公司違法佔地案

    2009年6月,鄭州華轅煤業有限公司(李糧店煤礦)未經批准,違法佔用新鄭市和莊鎮前劉村耕地302.12畝,工礦倉儲用地18.28畝,合計320.4畝,建設採礦生産線。

    2010年7月,新鄭市國土資源局作出行政處罰,沒收在違法佔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並處罰款411.072萬元(已繳納)。2010年10月,新鄭市國土資源局向新鄭市財政部門移交了沒收的建築物。新鄭市紀委已給予和莊鎮原鎮長喬建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鄭煤集團紀委分別給予華轅煤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建平行政警告處分、副總經理李學峰行政記過處分。

    三、寧夏西夏水泥有限責任公司違法佔地案

    2009年5月,寧夏西夏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批准,違法佔用青銅峽市青銅峽鎮國有未利用地523畝,建設日産2500噸新型幹法水泥熟料生産線,配套建設4.5MW純低溫餘熱發電項目。

    2010年4月,青銅峽市國土資源局下達《責令停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通知書》並立案調查。2010年5月,該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退還違法佔用的土地,沒收在違法佔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並處罰款69.73萬元(已繳納)。2010年9月,青銅峽市國土資源局向青銅峽市財政部門移交了沒收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

    四、河北省趙縣萊諾化工等7家企業違法佔地案

    2010年5月,河北省趙縣萊諾化工等7家企業未辦理用地手續,在趙縣南柏舍鎮生物産業園區內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違法佔用耕地426畝用於廠房建設,圈建圍墻。

    石家莊市政府約談了趙縣政府主要領導,暫停了趙縣建設用地審批。2010年5月至6月,趙縣國土資源局分別對萊諾化工等7家違法佔地企業作出行政處罰,責令限期拆除在違法佔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目前,違法佔用土地上的建築物已全部拆除並復耕到位。

    五、北京紅楓湖生態花園有限公司違法佔地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案

    2008年,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鎮白各莊村委會與北京紅楓湖生態花園有限公司等企業簽訂《合作開發協議》,約定對沙河鎮白各莊村原漁場用地進行治理並建設包括綠色體育運動基地在內的旅遊度假基地項目。北京紅楓湖生態花園有限公司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違法佔用坑塘水面116畝、工礦倉儲用地860畝,合計976畝,違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建設高爾夫球場。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昌平分局先後三次責令停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向昌平區政府發出整改函。截至2010年12月,球場內的果嶺、發球臺、沙坑已拆除清理整改到位。

    六、江西省信豐縣違法開採稀土礦案

    2010年2月以來,江西省贛縣村民湯景明及信豐縣村民王金鋒等,在信豐縣新田、虎山、安西、大橋4個鄉(鎮)違法開採稀土礦。至3月下旬,相繼形成22個無證開採稀土礦點(其中當地政府已明令取締的15個)。違法礦點均處於前期堆土階段,未注液,未産出礦産品,違法業主未獲得違法所得,但造成了林地嚴重破壞。

    2010年3月下旬,贛州市有關部門會同信豐縣政府開展了聯合執法行動,查封了違法採礦的生産實施設備,拆除了堆礦池。目前,違法開採的22個礦點已經全部取締。對造成林地嚴重破壞已涉嫌犯罪的湯景明、王金鋒、劉海龍、曹陽明、吳金華等5名違法業主,森林公安機關進行了立案偵查,已刑拘1人,取保候審4人,案件正在按司法程序審理。贛州市對信豐縣政府和相關礦業監管部門的履職情況進行了責任追究。信豐縣政府未及時制止、查處上述違法行為,贛州市政府對信豐縣政府進行了通報批評,贛州市監察局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信豐縣政府副縣長謝永清給予了行政警告處分。  

 
 
 相關鏈結
· 國土資源部通報第三季度部掛牌督辦案件處理情況
·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汪民: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業務水平
· 國土資源部:我國礦産資源儲量12年來穩定增長
· 國土資源部:做好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統計年報
· 國土資源部:礦業權核查發現問題得到妥善處理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