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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掛牌督辦8起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1月20日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一、四川省宜賓市翠屏區政府違法批地案

    2009年6月,宜賓市翠屏區政府與四川申蓉公司簽訂《企業入駐協議書》,約定了“先使用後掛牌出讓”的供地方式。隨後,翠屏區政府違反招拍挂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關規定,安排有關部門實施了拆遷補償、場地平整、規劃放線和交付土地等工作,將翠屏區鹽坪壩産業園區內的184畝國有建設用地提供給四川申蓉公司建設汽車商貿園,實際地價11.7萬元/畝,低於基準地價31.1萬元/畝,涉嫌低價出讓土地。2009年9月,四川申蓉公司建設汽車商貿園,已建成4S店4個,正在建設4S店3個和綜合展廳1個,實際佔地114.86畝。

    此案涉及翠屏區政府違法批地、涉嫌低價出讓土地。國土資源部責成四川省國土資源廳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二、湖北省宜昌市規劃局等部門違規批准建設別墅、三峽鴻銘旅遊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違法佔地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案

    2010年2月,三峽鴻銘旅遊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以摘牌方式競得了629.81畝的建設用地使用權,用途為商業、旅館業、居住用地,容積率為不小于0.6不大於1.0。2010年6月,宜昌市規劃局伍家崗分局同意該公司報送的第一期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容積率分別為0.41和0.35,總平面設計圖和經濟技術指標均標明為獨棟或聯排別墅。2010年7月,宜昌市規劃局對102棟住宅發放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目前已開工建設77棟。

    2009年12月至2010年9月,三峽鴻銘旅遊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違法佔用土地515.67畝,違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建設高爾夫球場、練習場,修建景觀道路2.6公里。

    此案涉及宜昌市規劃局等部門違規批准建設別墅,三峽鴻銘旅遊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違法佔地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國土資源部責成湖北省國土資源廳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三、福建省晉江市有關部門違法批准轉讓土地建別墅案

    2008年2月,晉江中遠發展有限公司向晉江市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將其以出讓方式取得的270畝別墅用地轉讓給泉州遠航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並提交了泉州市房地産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前期工程評估報告書。評估報告書確認已完成投資額320.84萬元,未達到該項目開發投資總額的25%,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産管理法》規定的轉讓條件。2008年4月,晉江市國土資源局在該宗地違反法定轉讓條件的情況下核準轉讓,並辦理了變更登記手續。晉江市有關部門在行政審批過程中,未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有關規定對該項目的套型結構進行調整,允許繼續建設別墅項目。該宗地分為A、B、C、D四塊,其中A地塊面積161.98畝,已全面開工,已建成別墅43棟。其他地塊正在實施土石方平整和基礎施工。

    此案涉及晉江市有關部門違法批准轉讓土地和違規建設別墅。國土資源部責成福建省國土資源廳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四、湖南省郴州小埠古村生態園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違法佔地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案

    2009年5月,郴州小埠古村生態園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與郴州市北湖區保和鄉小埠村及華塘鎮塔水村14個村民小組簽訂《土地租賃合同》,以租代徵違法佔用耕地271畝、林地1875畝,合計2146畝,違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建設高爾夫球場。2010年4月,國家土地督察武漢局接群眾舉報後進行了專項督察,並於2010年7月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出《國家土地督察督察建議書》,要求整改,但郴州小埠古村生態園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執意違規建設,致使違法既成事實。該高爾夫球場已于2010年9月30日試營業。

    此案涉及郴州小埠古村生態園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違法佔地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國土資源部責成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五、重慶市南川區中國海外集團違法佔地案

    2010年9月,中國海外集團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租代徵違法佔用耕地482畝、林地88畝、坑塘水面及農村道路177畝,合計747畝,建設大觀至黎香湖公路和農民搬遷安置新區。目前,已基本建成道路10.47公里和農民安置新村一期工程主體建築,正在開挖黎香湖環線道路。

    此案涉及中國海外集團違法佔地。國土資源部責成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六、新疆絲綢之路戶外體育健身有限公司違法佔地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案

    新疆絲綢之路戶外體育健身有限公司在烏魯木齊縣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違法佔用草地828畝,違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建設“絲綢之路國際高爾夫球場”。烏魯木齊縣國土資源局執法大隊兩次下達《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但該公司拒不停工,繼續實施高爾夫球場建設。

    此案涉及新疆絲綢之路戶外體育健身有限公司違法佔地違規建設高爾夫球場。國土資源部責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七、安徽省馬鞍山市南山開發公司南山坳鐵礦越界採礦案

    安徽省馬鞍山市南山開發公司南山坳鐵礦位於馬鞍山市雨山區向山鎮落星村,2003年2月首次取得採礦許可證,有效期至2006年2月,批准的礦區面積0.0391平方公里。2006年8月、2006年9月、2010年4月,經3次辦理採礦權延續,有效期至2012年4月。自2009年7月開始,該礦擅自超越批准的礦區範圍越界開採鐵礦資源,已構成違法採礦行為。至2010年1月馬鞍山市國土資源局制止該違法行為並立案查處時,越界採礦0.071平方公里,違法開採鐵礦石8.36萬噸,獲取違法所得376.2萬元。

    此案涉及安徽省馬鞍山市南山開發公司南山坳鐵礦違反礦産資源法律法規,違法越界開採鐵礦資源。國土資源部責成安徽省國土資源廳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八、山西省平定縣晉東置業投資有限公司違法採煤案

    2009年12月,山西省平定縣晉東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向平定縣政府提出並經縣政府同意,在該縣張莊鎮張莊村柏井溝已關閉的煤礦範圍內建設“高效農業園”。2010年1月底,山西省平定縣晉東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未進行任何農業開發,開始實施違法採煤活動。期間,平定縣國土資源局曾多次予以制止,但該公司的違法採煤活動時斷時續並未停止。經山西省煤炭地質公司現場勘測初步測算,違法採煤共計4.5萬噸,已獲非法銷售收入1076萬元。

    另查,平定縣政府對山西省平定縣晉東置業投資有限公司的所謂“高效農業園”收取了臨時佔地費,在該公司實施違法採煤後,平定縣政府又向該公司收取了預付稅金200萬元。在多次接到張莊鎮政府對上述違法採煤行為的報告後,未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和查處。

    此案涉及山西省平定縣晉東置業投資有限公司違反礦産資源法律法規,違法開採煤礦資源。國土資源部責成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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