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 青海省政府召開第73次常務會議暨省玉樹災後重建領導小組第13次會議,青海省長、省玉樹災後重建領導小組組長駱惠寧主持。會議研究部署今年玉樹地震災後重建有關工作,審議省政府今年立法工作計劃,研究給困難群眾增發生活補貼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等有關問題。
會議聽取了關於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年度投資計劃預安排、重建資金統籌及管理情況、重建項目審批和規劃設計、徵地拆遷工作進展情況,以及結古鎮居民住房建設、商鋪開發、保障性住房建設等工作的彙報,審議了《玉樹地震災後文物搶救保護工程建設工作指導意見》和《2011年玉樹地震災後重建骨幹培訓工作方案》。
會議強調,項目投資計劃要堅持民生優先,今年要完成全部農村住房重建,完成大部分城鎮住房重建,開工建設大部分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努力實現150億元投資實物量。要進一步抓好項目管理和規劃設計,加快申報和審批步伐,組織會審, 3月份完成1/3新開工項目的審批;除“十大重點工程”外,新開工項目規劃設計要在今年3月底前全部審查完畢。要繼續加強重建資金的監管,更加積極穩妥地做好資金平衡統籌,玉樹州要堅持“一支筆”審批,確保安全節約使用。要重點圍繞結古鎮居民住房建設、商鋪開發等工程,切實抓好基層基礎工作,繼續推進徵地拆遷和拆危清墟,確保今年重建項目如期開工。要著力做好地方建材價格管理工作,改進和完善建材供應機制,努力減低重建成本,走低碳重建之路。要進一步認識玉樹災後文物保護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前瞻性的眼光,提高文物保護措施的科學性。要強化幹部業務培訓工作,針對災後重建工作的特點和要求,組織開展有關專業知識培訓,確保今年大規模重建對人才的需求。
會議指出,重建工作無小事,政策策略是生命。要進一步宣傳重建政策,激勵災區群眾銘恩奮進,充分發揮好主體作用。要進一步搞好重建保障服務,最大限度地發揮好援建單位的支撐性作用。要進一步凝聚力量,從整體上不斷增強災後重建工作的主動性、協調性和規範性。
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青海省人民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計劃(草案)》。會議強調,要切實加強規範政府行為的重要制度建設,增強制度建設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要堅持與國家的立法進程相銜接,與省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計劃相協調,圍繞青海省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部署和重點安排,做好2011年政府立法工作,進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會議指出,去年以來,青海省採取提高城鄉低保標準、發放困難群眾臨時物價補貼等措施,有效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會議決定,2011年春節前,按照城市低保對象每人160元,農村低保和五保對象每人110元,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和新中國成立前入黨的農村老黨員、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每人19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會議研究了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有關意見,決定 2011年起,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月人均增加238元。
會議研究了關於追認旦卓瑪、韓慧瑛同志為革命烈士的請示,批准旦卓瑪、韓慧瑛為革命烈士。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