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春節期間,天津公安機關萬名民警堅守崗位,高標準落實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了天津社會治安秩序持續穩定。節日期間,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2.1%,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未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從2月1日開始,天津市公安局與武警天津總隊實行聯勤聯動,每天投入5000名公安民警和1000名武警,有效遏制了多發性侵財犯罪的發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加強了道路交通疏導和交通違法行為的治理;公安治安管理部門深入涉槍涉爆單位、煙花爆竹銷售攤點和文娛、商貿活動現場,加強了安全檢查和管理;公安消防部門嚴陣以待,隨時準備處置各種火災和險情。
遼寧:
春節期間,遼寧省社會治安形勢平穩,沒有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全省刑事發案率下降62%,其中八類主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50%。
遼寧省公安機關共出動警力19.2萬餘人次、車輛5.2萬餘輛次。全省公安機關以“春季攻勢”為契機,加大偵查、打擊、抓逃3個方面的力度,有效遏制了“兩搶一盜”侵財性違法犯罪態勢,節日期間全省刑事發案率下降62%,其中八類主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50%。
吉林:
春節期間,吉林省公安機關嚴密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各項措施,保障了全省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全省未發生有影響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火災、交通事故。
吉林省各級公安機關加強對社會面巡邏防控,提高見警率,確保車站、大型商場等重點地段、重點區域社會治安穩定。全省每日出動8000余名警力會同武警部隊實施聯合執勤和武裝巡邏,切實提高發現能力、控制能力和威懾能力。
浙江:
春節期間,浙江省各級公安機關和廣大民警堅守工作崗位,嚴密落實防控措施,有效維護了全省社會治安穩定,全省未發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各類大型群眾活動安全有序,旅遊景點秩序井然。
2月2日至7日,浙江省共有效接警13.39萬起,同比下降27.8%。2月2日至8日17時,省廳指揮中心共接報刑事案件43起,同比增加2起;接報一次死亡2人以上交通事故7起,造成15人死亡,同比分別增加2起和5人;接報亡人火災事故3起,造成11人死亡,同比分別增加2起和10人;未接報燃放煙花傷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