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進一步促進糧食生産發展,國家繼續在稻穀主産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並適當提高2011年最低收購價水平。經報請國務院批准,2011年生産的早秈稻(三等,下同)、中晚秈稻、粳稻最低收購價分別提高到每50公斤102元、107元、128元,比2010年分別提高9元、10元、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