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全省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預計達33000元,比“十五”末增長一倍,實現翻番。
“十一五”以來,山西省不斷加強收入分配調控,穩步提高從業人員勞動報酬。全省建立了市場調節、企業自主、平等協商、政府監控的企業分配製度。積極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全省規模以上企業全部建立了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連續4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提高了全省煤礦井下艱苦崗位津貼、高溫津貼標準。解決企業工資歷史拖欠36.5億元。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和工資支付監控制度,持續開展專項檢查,防止農民工工資拖欠事件發生,維護勞動者權益。同時,全省分步推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落實到位,收入水平與當地公務員大體持平。公共衛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實施工作有序展開。兩次提高事業單位地方補貼標準,月平均增加600元。 (張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