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至28日,國家文物局副局長童明康帶隊赴河北省調研文物安全與保護工作,國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長葉春、河北省文物局局長張立方等陪同。調研組在嚴寒天氣下現場檢查了正定隆興寺、曲陽北嶽廟、定州貢院、保定直隸總督署等十二處文物保護單位,詳細查看每處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設施設備,查閱安全管理制度和檔案,檢驗對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了解文物保護與修繕工作情況,慰問一線工作人員,並對春節期間文物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童明康充分肯定了河北省在文物安全、文物修繕、組織申報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績,同時強調指出今年冬季北方地區旱情嚴重,文物單位火災防範面臨巨大壓力,春節前後又是文物犯罪案件和突發事件多發期,必須將安全工作作為節日期間的首要任務抓緊抓實。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各文博單位要充分認識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性,時刻樹立安全意識,認真進行安排部署,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童明康要求,要針對春節期間文物安全工作的特殊性,採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一是節前要進行全面細緻的安全排查,下大力氣整改和消除安全隱患。二是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加大對一線安保人員的教育培訓力度,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和值班制度,保證24小時通信聯絡暢通。三是做好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重點區域要逐戶走訪,引導他們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和按規定文明燃放煙花爆竹。四是制定、完善應急預案並加強演練,對周邊有群眾燃放煙花爆竹、燃香燒紙或者放飛“孔明燈”等活動的,尤其是在文物單位舉辦廟會、遊園等民俗活動的,要預先採取有效安全防控措施,確保萬無一失。五是抓緊抓好田野文物工作,與公安部門加強協調溝通,聯合部署巡查防控,增加人力物力,通過嚴防死守、打防並舉,確保文物安全。
2010年10月,河北省建立了“全省文物安全工作廳際聯席會議制度”。11月,河北省文物局和省公安消防總隊聯合部署了全省文物單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動。針對本次國家文物局調研組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河北省各有關方面迅速採取了整改措施。正定縣、曲陽縣人民政府在調研組離開後立即召開現場會,逐項督辦、整改安全隱患。保定市人民政府組織開展全市範圍的文物單位安全檢查,市政府負責同志親自聽取彙報。河北省文物局領導帶隊督導各地市文物安全工作,從加強安全管理、增強預警與應急反應能力入手,進一步提高安全防範水平。(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