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發展改革委透露,為鼓勵農民秸稈還田,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防止秸稈焚燒,改善本市空氣質量,近日,市政府轉發了由市發改委等四部門制定的 《關於本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提出到2012年和2015年,力爭使本市秸稈綜合利用率分別達到85%和90%以上。
為推進此項工作,上海市將對秸稈機械化還田和利用秸稈生産商品有機肥、食用菌培養料、飼料以及在新型建材、再生資源、生物質發電等方面綜合利用給予財政支持。其中,對實施秸稈機械化還田給予45元/畝的補貼;對還田外的綜合利用,按實際秸稈收購量給予200元/噸的補貼;對秸稈綜合利用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給予固定資産投資額30%的資金補貼。上述資金來源將由市區(縣)兩級政府共同承擔並以市級財政補貼為主。此外,市政府還對加強秸稈焚燒檢查等提出了要求。(記者 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