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河南省總工會下發意見,要求在全省産業集聚區全面推進工資集體協商機制建設,維護勞動關係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産業集聚區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
河南省總工會有關負責同志説,目前全省180個産業集聚區的生産總值已佔全省GDP的40%左右,入駐企業達數萬家,由於回流務工人員和農民工的大量擁入及新建企業勞動關係的不確定性,迫切需要在産業集聚區推進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按照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意見》的部署,河南省總工會要求各級工會組織力爭到2012年底在全省産業集聚區普遍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並簽訂區域性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産業集聚區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高於同地區其他區域。
河南省總工會要求各級工會組織引導各産業集聚區將外資企業,特別是世界500強進駐企業作為推進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重點。同時,要特別重視區域內勞務派遣工、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勞動報酬和體面勞動問題,解決同行業同工種計件單價、同行業同崗位勞務派遣工、農民工工資標準統一和工作環境優化的問題。(記者 宋華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