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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監管總局印發2011年職業健康監管工作安排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2月21日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
印發2011年職業健康監管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監總廳安健〔2011〕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2011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1〕19號)部署,制定了《2011年職業健康監管重點工作安排》,現印發給你們。當前,各地區職業健康監管工作進展不平衡,請結合本地區實際,突出重點,認真抓好落實。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2011年職業健康監管重點工作安排

    2011年,職業健康監管工作的總要求是: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編辦《關於職業衛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0〕104號)精神和《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強化法規宣貫,創建“兩支隊伍”(即安全監管系統職業健康監管隊伍和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員隊伍),探討落實“三項制度”(即職業危害申報制度、檢測監控制度和警示告知制度),探討構建“四大體系”(即職業健康監管法規標準體系、宣傳教育培訓體系、技術服務與支撐體系和信息與裝備保障體系),努力做好“五項基礎工作”(即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管理、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職業健康培訓和用人單位作業場所監督檢查),通過紮實有效的工作,努力推動用人單位落實職業健康管理主體責任,改善作業環境,保護勞動者的健康權益。

    一、以宣傳貫徹《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職業病防治法》為重點,大力開展職業健康法規宣教活動

    1.圍繞《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中提出的“十二五”末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目標和任務,開展一系列宣貫活動。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在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頒布實施後,採取召開座談會、邀請專家講座等多種形式,對其主要精神及重點內容進行宣貫。加強職業健康法規標準知識培訓工作,對有關職業健康法規標準進行講解培訓,提高各級安全監管部門依法履職的能力。

    2.開展職業健康宣傳活動,提高廣大職工的職業健康意識。在《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週期間,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聯合開展宣傳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職業健康法規標準和職業危害防護知識,努力營造職業健康“政府大力倡導、全民廣泛支持、職工自覺參與”的良好社會氛圍;同時,要組織力量開展《職業病防治法》現場諮詢日活動,切實使宣傳活動深入基層、深入企業。在全國“安全生産月”、“安全生産萬里行”期間,通過舉辦展覽、採訪報道、案例剖析等形式,大力宣傳國家職業健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防治知識和防護常識,提高全社會的職業危害防護意識。

    二、創建“兩支隊伍”,為職業健康工作開展提供組織保障

    3.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編辦發〔2010〕104號文件精神,積極推動各地職業健康監管隊伍建設。推動職業衛生監管職能劃轉和隊伍建設較慢的地區儘快理順完善職業衛生監管體制。各地要利用新修訂的《職業病防治法》頒布的有利時機,加強職業健康執法隊伍建設;加強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和監管執法業務培訓,提高監管隊伍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加強職業健康監管隊伍使用執法裝備的培訓,逐步提高執法檢查的科學性、準確性和規範性。

    4.推動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建立職業健康管理員隊伍。在北京、遼寧、吉林開展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研究制定重點行業(領域)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員的配備標準、主要職責及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文件,推廣北京市安全監管局的經驗和做法,各地都應依據實際情況,選擇一些重點企業開展試點工作,積極推動在重點行業(領域)的企業建立職業健康管理員隊伍。

    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完善“三項制度”

    5.督促指導企業建立完善職業危害申報制度。加強職業危害申報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指導企業在對本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進行定期檢測的基礎上,認真填寫《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如實申報作業場所職業危害。

    6.督促指導企業建立職業危害檢測監控制度。加強監管與引導,督促企業按照相關規定,指定專人負責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日常監測,確保監測系統、設備處於正常運行狀態,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聘請技術服務機構開展定期檢測,檢測結果存入職業衛生檔案並及時向勞動者公佈。

    7.督促指導企業建立完善職業危害警示告知制度。開展專項檢查和執法,督促企業認真執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和《高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規範》(GBZ7203-2007),建立完善企業內部警示標識及危害告知卡懸挂、設置管理制度,在作業場所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告知卡、劃定警戒線等。

    四、夯實職業健康監管基礎,探討建立完善“四大體系”

    8.完善職業健康監管法規標準體系。研究起草《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修訂《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各地也要根據工作實際,制定相關地方性法規,為執法檢查提供依據。根據監管工作需要和職業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職業危害治理特點,研究起草皮革加工製造、冶煉、箱包製造、塗料等行業職業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職業防護設施、個體職業防護等相關標準。

    9.完善宣傳教育培訓體系。依託安全生産宣傳教育培訓機構,完善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體系。逐步規範職業健康培訓工作,提高培訓質量,推動國家、省、市、縣四級職業健康培訓工作。

    10.加強職業健康技術服務與支撐體系建設。按照逐步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較為完善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與支撐體系的規劃,以中國安全生産科學研究院、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中國石化集團公司職業病防治中心、北京市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為試點,探討建立國家級職業健康技術服務與支撐機構。要積極主動與衛生系統的相關技術服務機構聯絡,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成立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證管理機構,逐步規範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證程序、審批辦法及日常監管。

    11.建立職業健康信息與裝備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現有的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軟體,開展工礦商貿行業(領域)職業健康現狀調查摸底,逐步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職業危害數據庫。研究開發集職業危害申報、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核準、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頒發、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職業健康監護信息匯總統計分析和違法行為處罰與事故調查處理等信息功能于一體的綜合信息管理平臺。要對今年驗收的安全監管系統技術支撐體系專業中心裏有關職業危害因素檢測項目,制定辦法,充分發揮其作用,提高監管裝備保障水平。

    五、強化源頭預防和過程監管,紮實做好“五項基礎工作”

    12.做好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管工作。各地區要做好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交接工作,確保與衛生系統工作的連續性,認真做好受理項目的審查和驗收,確保工作平穩延續。要加強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進一步規範建設項目備案、審核、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13.做好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頒發試點工作。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儘快制定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實施意見,利用半年左右時間,先行組織一個省和一個計劃單列市進行試點,取得經驗後再全面實施。在全面實施階段,督促指導各地按照分級、屬地管理原則,以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管能力為原則,以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為重點,確定實施許可的發證範圍,健全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申請、審查、發放等工作程序,切實把好源頭監管關。

    14.做好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工作。進一步規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開展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開展情況的專項檢查,督促用人單位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制度,做好職工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應急時的健康檢查,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如實、無償向職工提供。

    15.做好職業健康培訓工作。指導各地做好職業健康監管人員和用人單位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的培訓,並督促用人單位加強對勞動者的職業健康知識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和強化用人單位管理層的守法觀念和保障勞動者健康權益的意識。

    16.做好職業健康監督檢查工作。通過交互檢查、分片督查和專項檢查等,加大職業衛生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促進企業履行職業危害防治義務。繼續抓好重點行業(領域)粉塵與高毒物品危害治理工作,督促在專項行動中工作不力的地區和企業採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深入推進木質傢具製造企業、石英砂加工企業、石棉生産和使用企業的職業危害治理工作,促進企業加強工藝技術改造等各項治理措施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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