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加強錳渣庫
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
安監總管一〔2010〕8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
近年來,由於電解錳企業錳渣庫採用幹式排尾方式,缺乏標準規範,建設時僅考慮了環保要求,未考慮庫內排水問題,導致錳渣庫潰壩事故時有發生。按照近期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加強非煤礦礦山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為促進電解錳渣庫企業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産,現就加強錳渣庫安全生産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安全生産行政許可制度。根據《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0號)的有關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決定對錳渣庫實行安全生産許可證制度。錳渣庫的安全要求,參照《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AQ2006-2005)執行。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抓緊開展本地區錳渣庫安全生産許可工作;要制定實施工作方案,嚴格準入標準,督促錳渣庫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取得錳渣庫安全生産許可證,逾期未取得安全生産許可證的不得生産。
二、強化錳渣庫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檢查。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把錳渣庫隱患治理工作作為深入開展安全生産治理行動的一項重要內容,組織力量對本轄區內的錳渣庫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對存在隱患的錳渣庫要組織仲介機構或專家進行論證,督促企業抓緊落實整改方案,及時消除隱患。對重大安全隱患,要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凡是在規定時限內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産條件的,要依法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要紮實推進安全生産執法行動,強化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對未持證生産的企業,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三、切實落實錳渣庫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錳渣庫企業強化和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並貫徹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産規章制度。
四、強化汛期錳渣庫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工作。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錳渣庫企業逐庫制定錳渣庫安全度汛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加強預案演練,確保錳渣庫安全運行。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