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始終保持打假治劣高壓態勢。繼續開展非藥品冒充藥品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保健食品、化粧品生産環節中非藥品冒充藥品的違法行為。開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經營專項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行為。開展打擊利用互聯網等媒體發佈虛假廣告及通過寄遞等渠道銷售假藥專項行動。加強中藥安全監管,開展中藥及飲片專項監督檢查。加強對違法廣告的監測,整治虛假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繼續開展醫療機構製劑專項整治,切實解決製劑衛生學指標不合格率較高的共性問題。
二是加強重點環節日常監管。嚴格藥品註冊核查工作,從嚴查處藥品研發和註冊違法行為。嚴格監督實施新版藥品GMP,開展藥品生産跟蹤檢查。加強血液製品等高風險類藥品生産日常監管。組織對中藥注射劑生産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和風險評估。對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不包括含麻黃的中成藥)、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諾酯復方製劑實施電子監管。以實施《醫療器械生産質量管理規範(試行)》為契機,加強對重點企業和産品的日常監管。完善抽驗工作機制,加強監督抽驗和質量分析工作。
三是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2011年重點任務是,建立食品藥品監管數據中心,建設統一的綜合辦公平臺,全面推廣和應用行政辦公(OA)系統、行政審批系統、藥品流通監控系統、稽查辦案系統,逐步搭建覆蓋全區的藥品監管信息系統。同時,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規定的建設內容,加強項目建設監督和管理,完成區內所有藥品零售企業的藥品流通監管應用試點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