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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縣(市)城鎮落戶條件將全面放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2月28日   來源:廣西日報

廣西縣(市)城鎮落戶條件將全面放開
率先解決“重點人群”轉戶

    廣西的南寧、柳州、桂林、梧州等市區的落戶條件將放寬;其他地級市市區的落戶條件將進一步放開;縣(市)城鎮落戶條件將全面放開;農民工轉戶將形成制度化。這是記者2月25日從全區推進城鄉戶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電視電話會議上了解到的。

    根據區情,廣西城鄉戶籍改革落戶條件將按照分級承擔原則,明確戶籍準入條件的層次。根據相關政策,農村居民轉為城市居民需滿足3個條件:一是必須是本自治區籍農村居民及其配偶、直系親屬;二是在城市市區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擁有産權的房屋、公租房、單位集體宿舍、親屬住所等);三是務工經商有一定期限。對在縣(市)城鎮及其他鄉鎮的本自治區籍農村居民本著自願的原則,可就近就地轉為城鎮居民。對本自治區籍優秀農民工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直系親屬自願轉為城市居民的,不受居住時間限制。

    廣西城鄉戶籍改革過程中,“重點人群”轉戶將率先解決。在城鎮有穩定收入和穩定住所的農民工及其家屬,在城市的就業、住房、社會保障等已有較好的基礎,已基本具備城市生活的條件,是轉戶主體,將優先轉戶;在市內就讀的農村籍大中專學生也優先轉戶,解決其畢業後無法獲得城市戶口而難就業問題;重點解決好歷史遺留問題人群,以及城中村住戶轉戶問題。

    據悉,今後廣西農民工轉戶問題將制度化,對於新生代進程務工的農民,企業必須把轉戶等問題在用工合同中予以明確,並幫助其落實城市福利待遇。為此,廣西將建立完善相關保障機制,讓農民工等轉戶居民真正享受到社保、醫療、就業、教育、住房等與城鎮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待遇。(記者 李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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