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監會日前發佈《關於開展2010年及“十一五”電力企業節能減排督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對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所屬部分供電企業及9家中央發電集團公司、9家地方電力集團公司所屬部分燃煤發電企業繼續開展節能減排現場督查。
《通知》明確了此次督查的內容:對於電網企業,將督查電網企業線損變化情況、電網節能技術改造情況、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電量情況、差別電價等電價執行情況、330千伏以上線路、220千伏以上主變運行效率、發電權交易、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和信息披露情況、需求側管理情況(能效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等)、節能減排資金投入情況,對“十一五”期間前四年節能減排情況,重點核查線損變化情況。對於發電企業,將督查供電煤耗及變化情況、廠用電率及變化情況、機組運行效率、二氧化硫排放及減排情況、煙氣排放及治理情況、綜合水耗及廢水處理、綜合利用情況、粉煤灰、石膏處理及綜合利用情況、節能減排資金投入情況,對“十一五”期間前四年節能減排情況,重點核查供電煤耗、廠用電率、二氧化硫排放量和脫硫機組運行率四項指標。
根據工作安排,電監會將組成九個督查組,預計上半年完成。電監會要求各督查組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對督查工作的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制定具體的督查工作計劃。要求電力企業積極配合,客觀、真實地準備相關材料,配合做好現場核查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