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在河北省會召開的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河北省11個設區市及有關部門簽下“軍令狀”,鄭重承諾:堅決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
會議提出,2011年,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務為38萬套,年內力爭開工40萬套以上。按照任務進度要求,4月15日前,所有項目要完成土地手續和前期準備工作;8月底,全部開工;年內,爭取竣工25萬套。到“十二五”末,河北省城鎮居民住房保障覆蓋面要達到20%以上。“2011年比2010年建設任務量增加了一倍多,在全國排第10位,任務艱巨而光榮。”河北省住建廳廳長朱正舉表示,河北省將通過加大資金籌措力度、明確土地政策等措施,保證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並力爭超額完成。
據了解,在加大資金籌措力度上,一是提高省級資金補助標準,年度省級補助資金不低於中央補助額度;二是完善補助方式,省級補助資金採取以獎代補方式,以各地建設套數為基數安排補助,與工程進度挂鉤;三是縣市籌集資金規定渠道標準提高,2011年起,直接按宗提取土地出讓總收入的5%以上,作為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四是推動多種籌資模式,省、市成立專門公司作為住房保障投融資平臺,加大融資力度,融資困難的市縣可以申請省級融資平臺予以幫助。各地投融資公司可建一批經適房、限價房,經營所得用於補廉租房、公租房資金缺口。
河北省還要求,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用於住房保障的部分要及時足額提取,風險準備金達到貸款餘額1%的,當年不再提取,以增加對住房保障專項資金的支持;中央代地方發行的國債,優先用於保障房建設,並佔相當的比例。“2011年,省級資金安排由往年的按面積獎補,改為按套數獎補。”省住建廳相關工作人員解釋,40平方米與60平方米的房子同樣給予補助,調動按套數建設的積極性,以提供更多房源。
河北省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計劃實行單列,優先供應,應保盡保。2011年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在下達各市的計劃中優先安排。今後,省預留一定的土地使用指標,根據各地建設任務和土地供應情況,直接“點供”到項目。用地指標不落實的地方,一律停辦商業開發土地供應手續,不得進行土地“招拍挂”。
河北省明確強調,3月1日起,凡掛牌出讓的商品住房用地項目,必須按照項目總建築面積的10%以上強制配建保障性住房,其中廉租房5%、公租房5%。確實無法配建的特殊開發項目,要經當地政府審批,報上一級政府住房保障部門備案同意。未按規定落實配建的項目,不得進行土地出讓,不得辦理規劃、施工、預售許可等手續。
在規劃設計上,將保障性住房優先安排在生活、交通便利區域,配套設施必須滿足基本入住條件;強調工程質量終身負責,落實質量責任制。
在建設進度上,多層建設項目1年、高層建設項目2年要基本達到竣工條件。年底前,2009年以前開工的項目,必須確保配租配售到位。
河北省將建立旬通報、月調度、季督察、半年小結、年底考核驗收及表彰獎勵制度,實行“一票否決”,未完成責任目標的,取消綜合評先資格。同時,設立3000萬元專項獎勵資金,對成績突出的市縣予以獎勵。(記者 趙建 馬朝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