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1年農村經營管理工作要點的通知
農辦經【2011】3號
現將《2011年農村經營管理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各級農業部門要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工作會議的部署,緊緊圍繞現代農業發展、農民持續增收和農村和諧穩定的大局,以完善創新農業農村經營體制機制和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為主線,切實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民負擔監管和農村集體資産財務管理,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産業化經營,努力推動農村經營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為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做出更大貢獻。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2011年農村經營管理工作要點
2011年農村經營管理工作要點
2011年的農村經營管理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現代農業發展、農民持續增收和農村和諧穩定的大局,以完善創新農業農村經營體制機制和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為主線,進一步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農民負擔監管和農村集體資産財務管理,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産業化經營,為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一、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1.依法落實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認真總結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經驗,穩步擴大試點範圍,探索解決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全等問題的有效途徑。繼續推進延包後續完善,妥善解決遺留問題,切實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深入開展土地承包重大問題研究,圍繞明確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政策含義,提出修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具體建議。加快制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法》地方配套法規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徵地補償費用分配使用辦法。
2.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加強土地流轉工作指導,依法規範土地流轉行為,大力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引導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健康發展。依託基層農經體系建立土地流轉服務組織,加快建立村有站點、鄉鎮有中心、縣市有市場的土地流轉服務體系。推廣土地流轉規範化合同文本,強化土地流轉合同簽訂、履行管理,完善土地流轉監測制度。深入研究土地流轉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提出規範土地流轉的指導意見,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3.加快構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深入貫徹實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加快設立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確保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有法定機構受理、有專業人員審理、有固定地點辦理。加強仲裁員隊伍建設,研究制定仲裁員培訓規劃,加大仲裁員培訓力度。依法完善仲裁工作制度,提高調解仲裁活動規範化水平。
4.加強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檢查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情況的部署,認真做好相關準備和配合工作。全面貫徹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依法落實土地承包、流轉、仲裁等制度。同時,加大對侵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問題的查處力度,切實維護農民土地承包合法權益。
二、深入開展農民負擔監管,全面推進一事一議及財政獎補
5.重點治理向村級組織攤派問題。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向村級組織攤派的治理,研究提出建立向村級組織收費和村級組織向農戶收費審核制度的意見,切實解決應由政府承擔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公共服務所需費用轉由村級組織承擔,加重村級組織負擔的問題。同時,開展向村級組織攤派發行報刊的治理工作。
6.擴大農民負擔綜合治理實施範圍。部省聯合選擇一批典型縣(市)或地(市)開展農民負擔綜合治理,推動省級、地(市)級分別選擇一批縣(市)、鄉(鎮)開展農民負擔綜合治理,嚴肅查處各種違規行為,建立健全農民負擔監管長效機制,切實防止農民負擔反彈。
7.全面推進一事一議及財政獎補。研究制定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操作規範,加強對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指導和監管。深入組織實施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典型示範,選擇一批縣(市)開展一事一議規範化建設試點,逐步實現一事一議管理項目化、資金籌集使用規範化、項目維護常態化。全面推進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研究完善獎補辦法及相關制度,加大獎補力度,引導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健康有序開展。探索開闢項目補助渠道,對農業基建項目實行國家投入與農民參與有機結合,加快推進農業生産基礎設施建設。
8.深入推動減負惠農政策落實。進一步加強涉農收費的規範管理,因地制宜開展對農民反映突出領域的專項治理。深入開展減負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檢查監督、信訪辦理、案件查處、目標考核等相關制度。加快推進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法規建設。開展對各省(區、市)農民負擔監管工作情況的督導,定期通報督導結果。
三、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體制機制,推進集體資産財務管理規範化
9.加大農村集體資金資産資源管理力度。繼續貫徹落實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指導意見,組織有關省(市)就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管理規範化建設開展交叉督導檢查,健全和完善農村集體“三資”和財務管理各項制度。穩步開展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爭取用兩到三年的時間摸清底數、建立農村集體“三資”臺賬。大力宣傳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先進經驗,鼓勵條件成熟的地方開展農村集體“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建立農村集體“三資”數據庫,實行電算化管理。加強與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的合作與配合,做好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10.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大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産權制度改革調研力度,研究出臺深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産權制度改革的有關文件。根據區域發展的特點,積極鼓勵尚未啟動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地方有計劃地開展試點,已經開展試點的地方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擴大試點規模;指導已完成産權制度改革的村依法建立和完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三會”制度,逐步形成激勵約束有機結合的現代企業管理運行機制。開展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地位及其成員資格問題的專題調研。
11.紮實開展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範化建設。抓好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建設,搞好財務會計業務師資培訓,強化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監督,進一步規範集體經濟組織賬務處理程序。加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力度,著力在細化公開目錄、完善公開程序、規範業務流程、強化陽光操作等方面下功夫。結合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難點村”治理,健全完善民主理財機制,把會計委託代理服務引向深入。
四、優化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環境,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快速發展
12.健全政策支持體系。推動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工商登記、稅務登記與管理等辦法,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支持合作社出資興辦加工、營銷等實體及支持大學生村官參與、領創辦合作社的優惠政策。鼓勵同業合作社在自願的基礎上開展聯合與合作,做大做強一批示範社。引導和支持合作社在成員內部開展信用合作。支持符合條件的合作社更多地承擔蔬菜園藝作物標準園、畜禽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水産健康養殖示範場等國家涉農項目。研究制定合作社“三品一標”認證費用減免相關政策。
13.推動合作社規範化建設。在深入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建設行動的基礎上,制定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規範化的文件,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輔導員工作規程要求,進一步完善輔導員工作規章制度,提高指導合作社規範化管理水平。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化試點,著力加強信息人才隊伍建設,打造合作社服務網絡平臺,以信息化推動合作社規範化建設。
14.強化對合作社的産銷服務。大力開展“農超對接”等對接活動,促進合作社與各類市場主體實現産(供)銷銜接。採取多種形式舉辦合作社産品展示展銷活動,支持合作社産品直供城市社區,拓寬合作社産品營銷渠道。支持合作社率先開展標準化生産,健全成員檔案,實施安全生産記錄管理,實現合作社産品質量可追溯。引導合作社樹立精品、誠信意識,提高品牌化經營水平。
15.做好合作社人才培養和宣傳工作。實施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培養1500名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繼續把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培訓納入“陽光工程”,重點培訓合作社帶頭人、財會人員和基層合作社輔導員。支持和鼓勵農村青年領創辦合作社。在全國認定一批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培養實訓基地。充分利用各種宣傳途徑,以及“合作社法律宣傳日”的有利時機,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支持合作社建設與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強化農業産業化指導服務,推動農業産業化跨越式發展
16.啟動實施農業産業化經營跨越發展行動。研究制定農業産業化經營跨越發展行動方案,明確發展行動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重點工作、保障措施,指導各地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全面提升農業産業化整體發展水平。編制“十一五”農業産業化發展報告,總結農業産業化發展經驗,提出“十二五”農業産業化發展趨勢和主要任務。開展農業産業化支持政策專題研究,提出新形勢下扶持農業産業化發展的環節、方式,爭取在支持政策上有新的突破。
17.穩步推進農業産業化示範區建設。研究制定建立農業産業化示範區實施意見和國家農業産業化示範區管理辦法,認定第一批國家農業産業化示範區,指導各地開展農業産業化示範區工作,重點開展龍頭企業集群培育壯大主導産業示範、促進高標準生産基地建設示範、聯結合作社提升輻射帶動力示範、提升科技創新與推廣能力示範、發展現代物流産業完善農産品市場功能示範、農産品品牌培育建設示範,集成利用資源要素,促進龍頭企業集群發展。
18.逐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繼續開展“龍頭企業+仲介服務組織+農戶”試點工作,總結推廣試點經驗。鼓勵和支持龍頭企業領辦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推進龍頭企業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深度融合。大力發展訂單農業,規範合同內容,探索建立訂單可追溯制度。支持龍頭企業為農戶提供種養技術、市場信息、生産資料和産品銷售等系列化服務,鼓勵龍頭企業通過保護價和加價收購農産品、利潤返還、股份分紅等多種方式,與農戶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關係,讓農民共享農業産業化發展成果。
19.切實加強龍頭企業指導服務。會同全國農業産業化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認定一批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研究制定經濟運行調查指標體系,開展國家重點龍頭企業運行情況分析。貫徹落實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啟動農業産業化人才培養工作,培訓龍頭企業負責人1500人左右。組織東部地區龍頭企業到中西部地區投資合作,聯合西部省份舉辦各種形式的農産品交易展示會,提升西部地區農業産業化發展水平。
20、大力發展一村一品。深入推進一村一品強村富民工程,加快專業示範村鎮建設。研究支持一村一品發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國一村一品專業示範村鎮認定管理辦法,認定一村一品專業示範村鎮,帶動一批主導産業突出、特色優勢明顯、産品附加值高、農民增收效果顯著的專業村鎮。積極推動專業村鎮與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有效對接,提高農業生産經營組織化水平。
六、加強農經體系建設,強化農經工作基礎
21.積極推進農經體系建設。認真貫徹《農業部關於加強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的意見》(農經發[2010]9號),切實加強基層農經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調研論證,著手編制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規劃,統籌指導“十二五”農經隊伍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做好農經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的有關工作。
22.紮實做好農經統計工作。按時完成年報、半年報和年終預報,保證數據質量。圍繞農經工作需要,鞏固業務統計分析成果,提高服務決策的能力和水平。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加強指導,推動基層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完善調查方案和業務流程。加強基礎研究,探索改進統計調查方法。開展業務培訓,提高統計人員操作技能。做好信息統計考評工作,推動健全激勵機制。
23.加強農村經營管理調研工作。深入農村開展調研,認真總結基層經驗,分析在工業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三化”同步推進中農村經營體制機制創新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有針對地研究提出完善農村發展體制機制的對策建議。在全國農經系統中聘請特邀調研員,構建農村經管調研網絡,研討農村經營管理工作中的難點、熱點問題,逐步建立圍繞中心工作開展研究的農經專家隊伍。
24.做好農村經營管理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多種渠道,採取有效形式,大力宣傳黨的農村基本政策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圍繞農村經營管理工作的重點、難點和熱點組織制定宣傳計劃,精心策劃和開展宣傳活動,重點宣傳《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法律及其配套法規,普及法律知識;宣傳完善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的典型經驗,推動農村經營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農經信息網站建設,努力為農村經營管理體系提供便捷的網絡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