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針對部分媒體報道的本市存在某些仲介機構和個人在收取仲介費後,承諾為個別外埠人員補繳養老保險的現象,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鄭重提示:北京市關於職工補繳社會保險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請廣大市民不要聽信不法仲介的宣傳,切勿通過不法仲介,違規辦理社會保險補繳手續。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地産調控政策“京十五條”出臺後,因非北京市戶籍居民買房須提供連續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方可購房,因而催生部分仲介宣稱可以代辦補繳社保現象。代理機構將購房人以本單位員工的身份,“偽造”過去數年的勞動合同以及工資憑證、財務賬目等,隨後再持各種材料前往相關政府機構進行社保補繳辦理。就此,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指出,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以偽造證明材料或其他欺詐手段參保繳費的,屬違規行為。北京市社保經辦機構一經發現屬於違規補繳的情況,將對違規補繳産生的繳費年限和賬戶進行清理,後果由違規個人承擔,並將相關信息記入個人信用警示系統。
此外,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與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房屋管理等部門是通過數據交換平臺進行相關信息的核對、審查,外埠在京參保人員購車、購房無需開具紙質社保繳費證明。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在此提醒外埠在京參保人員,切勿聽信謠言,避免上當受騙,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記者 袁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