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3月8日)起,海南省醫療糾紛可以通過第三方、專業的、人民調解的途徑,免費解決。
今天下午,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省醫調委)調解工作啟動大會在海口召開,標誌著全省化解醫患矛盾的又一渠道正式建立,也是海南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一項重要實踐。
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肖若海出席會議。
長期以來,海南省在醫療糾紛處理上未建立起良性機制,“大鬧大得、小鬧小得、不鬧不得”成為一種社會不良導向,致使醫療糾紛惡性事件時有發生,嚴重干擾了醫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因此,建立起第三方的專業人民調解機制解決醫療糾紛,已成為一種必須。去年6月,由省委宣傳部、省綜治辦、省高院等10個相關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建立海南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制的工作方案》《海南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規定》。並根據這兩個文件,在省政法委的支持下,由省綜治辦牽頭,推動了省醫調委的成立。
省醫調委是一個專職從事醫療糾紛調解工作的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不隸屬於任何行政機構,主要職責是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構建和諧醫患關係,指導和參與市縣醫療糾紛調解,協調保險理賠機構代替參保醫療機構進行賠償;負責醫療執業風險防範的研究和數據統計,為參保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提供改進措施建議和風險防範培訓等等。業務上受衛生、司法、保監等行政部門指導,不向當事人收取任何費用。
記者在會上了解到,為確保調解結果公正、準確,省醫調委從全省聘請了29名調解員,包含18縣市特聘調解員,建立了資源豐富的專家庫,其中醫學專家庫專家565名、法學專家庫專家75名,保險專家庫25名。發生醫療糾紛後,患者及其家屬可從專家庫中自由選擇專家進行事故鑒定,人民調解員再根據專家的鑒定意見進行調解。
省醫調委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調解醫患糾紛,建立在醫療機構購買醫療責任保險的基礎上,醫療責任保險可以有效提高醫患糾紛中醫院所需賠付的資金。也就是説,在醫患糾紛發生後,雙方可以迅速申請第三方調解組織介入,從而達到和解,並最終通過保險公司獲得相應的賠付。
據介紹,目前,包括所有三甲醫院、省衛生廳直管醫院共有18家醫院購買了醫療責任保險,投保金額1100多萬元。另外,其他醫療機構也在積極投保。(記者 范南虹 通訊員 陳建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