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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價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加強食鹽價格監管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18日   來源:浙江日報

    針對近兩日市場上出現的食鹽搶購現象,浙江省物價局3月17日發出加強食鹽價格監管的緊急通知。通知説:根據《浙江省定價目錄》,食鹽實行政府定價管理,今年省物價局已在調整省産日曬海鹽收購價格時,明確規定不得提高食鹽零售價格。

    通知要求各地價格部門加大相關價格法律法規和食鹽價格政策宣傳,加強食鹽、糧油及相關副食品等重要民生商品的價格監測,每日下午4時前把相關市場供應信息和監管情況分別報送省局監測預警分局和監督檢查分局,遇到重要情況第一時間上報。並提醒告誡經營者嚴格執行政府定價,不得提價銷售。

    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即日起各市、縣(市、區)價格部門將組織力量對轄區內食鹽等相關群眾生活必需品進行市場價格巡查,對造謠惑眾、惡意囤積、哄抬價格、不執行政府定價擾亂市場等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快處罰,查到一起處罰一起,決不姑息,對情節惡劣的將予以公開曝光。

    省物價局也提醒消費者不要擔心食鹽漲價,理性消費。如碰到經營者擅自提高食鹽等商品價格,可撥打12358價格投訴電話舉報。(吳妙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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