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市(州)級機構編制核查工作會議在松原市召開,這標誌著吉林省市(州)級機構編制核查工作在前期試點工作取得預期目標的基礎上全面正式啟動,省市縣鄉四級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將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
為貫徹落實中央編辦等4部門關於加快推進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的要求,省編委決定從2009年7月到2011年6月,利用兩年時間集中開展機構編制核查工作,全面推進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機構編制核查工作分3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從2009年7月到2009年12月,結合省級政府機構改革檢查驗收,主要完成省本級核查任務;第二階段是2010年全年,主要完成60個縣(市、區)的核查任務;第三階段是從2011年1月到2011年6月,主要完成9個市(州)本級的核查任務。目前,省本級和縣(市、區)級的核查任務已經如期完成。從已經完成的情況看,核查後的數據與2007年底統計數據相比,實現了機構數、編制數和實有人員數“三下降”。縣(市、區)行政事業機構數減少18.2%,事業編制數減少1.7%,實有人員數減少10.2%。根據測算,每年可節約財政支出近10億元。
今年1月,省編委決定選擇松原市作為市(州)級機構編制核查試點,經過兩個多月的努力,松原市全面掌握了機構編制和實有人員底數,找準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為全面推開市(州)核查工作積累了經驗、探索了路子。省編辦在認真總結松原市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就全面鋪開機構編制核查工作、加強推進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此次市(州)級機構編制核查工作將突出5個關鍵環節,一是確保機構編制和實有人員的數據真實準確,核查後的數據要實現“兩個統一”,即錄入綜合信息管理系統的機構編制信息與機構編制臺賬和審批的文件相統一;實有人員信息與機構編制理證的實有人員、財政供養人員冊、單位工資統發表相統一。二是堅持開門搞核查,使核查工作成為編制管理的“陽光工程”,接受社會各界和幹部群眾的監督。三是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全面清理機關自定編制,清理整頓職能嚴重弱化和空殼類事業單位,妥善解決企業分離辦社會人員編制認定,規範派出機構管理,提高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率。四是嚴格考核評估,採取異地交叉考核、量化打分方式,分批分步評估驗收。五是建立編制管理長效機制,充分合理利用核查成果,促進機構編制管理健康發展。(楊宇航 記者孫春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