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月27日從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獲悉,浙江省已出臺《關於加快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提出建立高齡老人補貼制度。從4月1日起,浙江省凡年滿80周歲的高齡老人,在享受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待遇的同時,每月還可享受不低於30元的高齡補貼。
據統計,截至2010年底,浙江全省80歲及以上的高齡老人已達121.09萬人。
《意見》指出,浙江省將穩步提高待遇水平,適時適度調整基礎養老金,增加繳費年限養老金檔次,加快實現基層服務平臺全覆蓋,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網絡建設。力爭到2012年底,參保人數達到1330萬人以上,參保率達95%以上,實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全覆蓋。